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纵横小说网 -> 都市言情 -> 桃妆(Ⅰ、Ⅱ).

正文 分节阅读_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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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害怕,似乎并不是害怕自己会受罚,却又说不清是为了什么。自己的嘴似乎都不受控制,颤得厉害:“奴婢说过了,小姐只昨夜起来在院里走了一会,奴婢离的远,加上夜里漆黑,看不清……”

    “我在问,你昨晚都做了什么!”夏青厉色喝道,“大家都睡了,你为何爬到屋顶上去了?而且,你是如何上去的?别说是你,就算是男子,也不是轻易能上去的。”

    我欲言又止,这要如何说……说我会轻功?荒谬极了,会功夫的女子怎么能进宫。到时还是连累沈家。我害怕夏青的目光,垂着头没有吱声,膝盖跪得生疼、小腿渐渐麻痹,没有余下任何法力来保护自己,便只能跪着,靠身体捱着。

    “先去院子中央跪着,若她到午时还醒不来,我也留不得你了。”夏青语气生硬地发话,我鼻子一酸,眼泪就掉出来了。这是我第二次哭,极其委屈。从没想过被人欺负了也要哭,我对谁也没恶意,为什么要欺负我?

    腹中空空如也,无力跪在冻凉的地砖上,泪流得太多,双眼发涩,口舌干燥。太阳渐渐升起,烤炽着我越发脆弱的躯体。我不想做人了,想要做回一棵树,吸取土壤中的水分,用枝叶来遮挡阳光。白娘子,我后悔了。

    医女来了又走了,侍卫还侯在宫门口。满院的垂柳悠扬飘舞,我眼前昏花。

    大概午时已到,夏青领着凌湘匆匆出去了。看样子事情没完,我忽然恐惧沈云珞的死亡,如果她没了,我在宫里便是一个人,和从前在山谷里有何分别?我不喜欢她,却又舍不得她,人的心,为何要生的这样复杂。

    吴千雁端了水过来,扶着我的肩,“于归,可怜的丫头,快喝些水!”

    我几近虚脱,抓住她的手腕如抓到了救命稻草一般,水甘润入喉,喘着粗气对她说:“吴姐姐,你快回屋去,别被她们看见了。”

    “看见了怎么的?她敢对我怎样?”吴千雁的眼神瞥向其他屋里来看热闹的主子,不屑道,“宫里头就是这样,欺软怕硬,因沈云珞是皇上钦点要的人,她们才如此欺负你。于归,听姐姐一句,撑下去,千万别服输!日后谁是主谁是仆,还真没个准!”

    我闭目点头,推她走,“姐姐回屋去,我没事的。”

    不远处传来悉悉索索的脚步声和衣裙摩擦的声响,有那么一群人,在骄阳下屏息凝神,匆匆赶了过来。一行人自我身边掠过,夏青只轻轻提了句:“这是那名婢女……”

    一句话未说完整,声音已远了。我微微抬目,见一群人簇拥着一名锦袍男子进了屋。皇上是真的在意她,派了这么多人过来。他们之中有高人的话,解毒应当不难了,毕竟我已经除去了她体内约莫一半的毒。

    不知是不是刚喝了水的关系,额上的汗水沿着两鬓渐渐滑落,弄湿了碎发。闭着眼,想起春雨,便当作是下雨了罢,心底畅快些。我为自己找乐子,微微笑了,这时听见男子低沉而愠怒的声音说:“不是她!她是沈府的小姐么?”

    “是,没错。”夏青低声答,“是苏州的沈云珞。”

    “沈云珞?不对……不是她……”

    “那……”

    “太医就留下罢。”他的语气透露着无限的失落,我发觉这声音好熟悉。

    好似一阵清风拂来,夹杂着一种馥郁的芬芳,我勉强睁开眼,见一双靴子在跟前,云纹黄底,那云、就像飞仙时的那朵云彩。swisen.com我脑里一片混沌,朝前栽了下去。

    池子的废话(可以无视):总是不停地发呆,曾经一度觉得很迷茫。惑世姣莲结稿的时候,发高烧天天窝在医院里,闻着消毒药水的味道,浑浑噩噩地想家了。然后千里迢迢跑回家里去住了一个月,江西有很多山的,一个人背着包到处走,看森林、看瀑布、看湖泊……很喜欢那种孤独,和不善言辞的寂寞。脚下一直穿的高跟鞋,走多了山路,脚就肿了。外婆给我上药,一面念叨我笨,哪儿有人穿高跟鞋跑出去玩的。可是我的鞋柜里,只有高跟鞋,我的确是一个不聪明的人。

    觉得自己是小众,这世界上肯定还有人和我一样的,执拗到只穿高跟鞋,只是很少而已。就这样忽然间就想通了,既然不够大众化,那就小众吧,反而能从愈小的圈子里寻到心灵契合的人。所以我愉悦了,想着荧幕前看文的朋友,都是同样的人,或许敏感、伤怀,却一定很坚强。

    文学,即人学,诠释人的心灵。“为心灵写作”,是一种信仰。

    第四章  28、三株媚-1

    眼睛睁开一条缝,又迅速闭上了。深吸口气,再睁开,这回一只手覆上我的脸颊,手掌有些粗糙的痕迹,他笑着问:“醒了?”

    那张笑脸近在咫尺,蒙着淡淡的金辉,我不得不信了,惊魂未定问他:“容公子,真是你!我在哪里?”

    “宫里。”

    锦被、纱帐、缎服,床前立着紫檀六扇屏风,将屋里的其他一切都隔开了。这方天地里只有我和他。我扭开脸,脱离他的掌心,“你怎么会在这里?”忽然惊觉天色已暗,周遭都点着无数的烛火。我“蹭”地坐起身,心急问:“沈云珞、沈小姐她怎样了?”

    “她吃了大量的柳树树皮和树叶,才昏睡不醒的。吐出来便好多了。”容华一直脉脉看着我,看得我心乱如麻,低头拢了拢薄衫,桃红肚兜上绣着大朵的白牡丹,在他眼前半掩半露。也不知是谁替我换的衣裳。

    他一定已经知道我撒谎了,所以这样不说话看着我,是在等我自己招罢。我硬着头皮,嗫声说:“公子,我骗了你,我不是沈府的小姐,我只是沈府的丫鬟。”

    “为何要撒谎?”容华语气平和问。

    我皱着眉想了想,“我只是觉得大家闺秀更讨人喜欢。”

    “你是想讨我喜欢么?”他笑得神秘莫测,我看得目不转睛,男人长的真好看。

    他忽然凑近了些,轻声说:“你总是这样看着我,你会后悔的。”

    出于本能,我推开他,带着质问的语气:“你不是生意人,你也骗了我。你是不是大官?小姐说,你给我那张黄纸是朝廷用的。”我才仔细打量,他穿的并不是官服,但衣料无疑是极好的,金冠束发,中央还镶嵌了一颗夜明珠。他抿唇笑了笑,气定神闲答:“我是翰林院的官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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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你真的大官啊!翰林院不就在絮华宫的旁边么?”我莫名地兴奋起来,“我认识了大官,是不是能去翰林院玩?”

    “你去翰林院做什么?”

    我眨眨眼睛,只是随口说了,也不知道要去做什么,为自己傻兮兮的行为尴尬笑笑。

    “那位沈小姐,就是秦朗坤的心上人吧?看来我是害了他们俩,原是想找你,却误将沈云珞牵扯进来了。”

    我惊诧道:“原来是你?你怎么能令皇上下旨的?”

    他没答,却说:“当初我若仔细些,核实你的名字和身份,便不会这样了。”

    原来,沈云珞进宫,完全是我的错!一时间心慌意乱,忙问:“对了,秦公子现在何处?”

    “翰林院。”

    什么?我的恩人就在宫里?我激动地拽住容华的手臂,“容公子,那太好了!”

    他略略诧异,“难道你还想帮沈小姐会情郎?”

    我一怔,为什么要一直帮沈云珞?我也是有私心的,若不是沈云珞非要我陪她进宫,我现在已经伴在秦朗坤身边了。

    “她现在可是进宫了,弄不好便是丢掉性命。”

    我试探地问:“那么,她一辈子也出不去了么?”内心是渴盼他点头的,这样,我的劫似乎有了化解的希望。

    他没点头,也没摇头,若有所思道:“不是完全没有可能,皇上选妃剩下的女子,可以配婚给皇亲国戚或者功臣,只是……秦朗坤官拜五品,又无功绩……沈云珞就算不留在宫里,也会嫁入将相之家。”

    我松了口气,又听得他说:“我倒是可以问皇上讨了她,可是,皇上赐的,那就不可能再转赠他人。依我看,沈云珞只能死心塌地做皇上的女人。”

    我心中窃喜,却又惶惶不安,也不知自己此刻是怎样的表情,惹得容华将我揽入怀里。我懵懵懂懂,不知他怎么了。

    “别担心她了,倒是你,想出去吗?”

    我用力才挣脱他的怀抱,双手紧捂住发烫的脸颊,戒备地盯着他,喃喃说:“公子,我是极想出宫的,可我不放心小姐,不如让我在宫里等个结果,她安定下来了,我也再无牵挂。”

    他笑着捉下我捂脸的手,“用不着遮,你的任何表情都单纯得很可爱,不像红尘俗世中人。”

    我噗嗤一声笑了,“那我像什么?”

    “像妖精。”

    我蓦的一惊,后脑好似冰冻了一般没了知觉。他怎么知道的?!

    他的目光温柔似水,“像会使迷魂术的妖精,你长了一双桃花眼,看着就再也不想移开。”

    如释重负喘了口气,所幸他只是觉得像而已。

    “于归,不出一个月,沈云珞便能安身立命了。到时,你随我走好吗?”

    我毫不犹豫点头,笑眯眯应:“好!”

    并不太清楚这是什么地方,容华命人将我送回絮华宫,半路上猛地想起,他曾经告诉我,容华是假名字,他的真名叫华容添。

    絮华宫翠翠幽幽,垂柳窈窕,这么美的景色,却隐含毒性;像沈云珞,娇弱惹人怜,心思真难以琢磨。回来之后,总觉得凌湘看我的眼神有些奇怪,但是也没说上两句话就各自忙开了。清晨途经厨房遇见夏青,我忙唤她:“夏大人!”

    “何事?”她语气如故,像是要拒人千里之外。

    我小心翼翼问:“昨日将我带走的是什么人?”

    夏青淡淡望着我,目光波澜不惊,“翰林院的人。”

    “可是,翰林院的人不是不能擅自进到内廷么?”

    “他不一样。”

    我嘟着嘴,小声说:“他告诉我他叫华容添,我该称呼他华公子还是华大人?”

    夏青眼睫微颤,横了我一眼,“他的名讳岂是你能挂在嘴边的?宫里的人,自然个个比你大,唤大人罢。”她拂了拂衣袖,双手交握在身前,姿态端庄离去了。

    想起她昨日罚我跪了一上午,心里未免还有气,我冲她的背影拱鼻子,大人就大人,我虽是小人一个,不久便出宫了,亦能活的自在。

    第四章  29、三株媚-2

    廊下种了几丛金银花,攀着栏杆,翠绿得令人神怡。金银花的花期快到了,我为它们悉心施肥,希望花儿开得旺一些。幼枝嫩叶,叫人喜欢的紧。用手指轻轻抚过藤蔓,好似能听见它们窃窃私语一般。

    其他人都去听课了。沈云珞的身子还需调养,静卧在屋里。她大约是闻不得花肥的味道,自前日中毒之后第一次开口说话:“于归,外头什么味儿?”

    我匆匆洗了洗手,跑进屋去看她,“小姐,你终于肯说话了。”

    她的嗓音虚弱低哑,“关了窗吧。”

    关上窗,也将窗外的美景一并关了。我轻叹:“你何必想不开?人生在世,也就短短几十年,开心是一天,不开心也是一天。”

    她不言语,斜斜看着我的腿。直到我出去继续施肥,听得她在里头问:“你还疼么?听说你被罚跪罚到晕过去了。”

    我心底有一片柔软的地方被她按住了,笑着答:“不疼。”

    “我没想连累你,只是想解脱。”她说着,一面咳嗽。

    “小姐,以后别再做傻事了,宫里的太医医术精湛,怎么也能把你救活的。”为花儿浇了水,稍作收拾又进屋去替她斟茶。

    “于归,你知道我已非清白身,若是叫皇上发现了,我们都会没命的。”

    我一怔,原来是这样。难道这也能看出来么?我好奇打量她,我怎么就看不出来她与我的区别。

    “我只想安安静静呆着,不要地位、不要荣宠。”她的眉微蹙,神情苦楚。

    此刻哪里敢告诉她,就算皇帝看不上她,她还是会被赐给别人。我一面劝慰,一面又脑子发热告诉她:“秦公子在翰林院任职。”

    果然,她由悲转喜,殷切望着我,“翰林院,不就在北面么?”

    “是,小姐和公子,其实不过隔了两道宫墙。你只要想着,其实他日日就在离你不到一里的地方,虽然此生无缘相见了,但也算相伴终生。”我不知道自己这番话是怎么说出来的,不过两道</d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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