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纵横小说网 -> 恐怖灵异 -> 酌墨桃花尽嫣然

正文 分节阅读_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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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活了这么二十来年,脸色从不曾这么难看过。

    除了担心,他更多的是内疚,是自责。

    且不说,在那遇到野兽的危险时刻,应该由他来保护她,这些天来,他到底是失了平常心,只顾着自己,没怎么注意到她的饮食,只以为她除了忙着照顾他,必然也该知道自己吃饱穿暖。

    可是,就在他平静下来,确定她的伤势没有想象中眼中之后,他为她号脉,却发现她脉象虚浮无力,似乎心气不足,只有一个解释才说得通——

    她之前根本就不是因为和那灰狼厮打而晕倒的,真相是,她是这么久以来,一直是饥肠辘辘,从来就没有吃饱过,一时之间与灰狼纠缠,用尽了全身的力气,便支撑不住地晕厥了过去。

    这样的结果,无疑是在他那已经伤痕累累的自尊上再次撒了一把盐!

    这些日子里,她做饭时,总是让他休息,直到饭食熟了,才叫醒他,亲自一口一口喂他吃下去。她总是说自己先一步吃过了,除非有剩下,才会三下五除二地快速解决掉,还解释说什么“不要浪费”。她从没让他饿着一丁点儿,甚至还绞尽心思变着花样做吃食,生怕他难以下咽,如今想起来,他才觉得,那“先一步吃过了”以及“不要浪费”的解释多么欲盖弥彰,而向来敏锐的他,竟然也疏忽了。

    回忆起他当日那句信心满满的“我养得起你”,他只觉无颜面对她。

    他这个靠山,做得恁地窝囊!

    可是,直到那救他们回来的袁氏夫妇为她端来了饭食,她却还想要顾忌到他的尊严,认为他不明真相,仍旧想要极力隐瞒。明明已经饿得前胸贴着后背,连笑都笑得那么勉强,她却还是故意挤出笑容,说自己不怎么饿,想尝试着用左手自力更生。

    那一刻,素来修养极好从不轻易显露情绪的萧胤想要狠狠骂人,甚至,他想要敲开她的头,看看她脑子里装的都是些什么玩意儿,究竟是什么熊心豹子胆使得她不要命地去与那野兽搏斗。幸好那灰狼早前受了伤,又因着袁氏夫妇的追踪与猎杀,慌不择路地逃窜,几天几夜没捕捉到任何的食物,要不然,她怎么可能那么轻易地取胜?

    一旦胜不了,那结果是什么,他一清二楚。

    这一刻,他已分不清为何那么害怕失去她,他看不清自己的目的,究竟仍旧是因着青州的兵权,还是,仅仅是因为她是一个女人?

    或者,是他已经认定的女人?

    他这样想着,那突如其来的怒气竟然那么轻易就被她那强挤出的笑容全都化解了,最终,他一声不响地执起调羹,盛起饭食和菜肴喂到她的嘴边,双眼紧紧地盯着她,所有的怒气都成了一声轻不可闻的叹息。

    她有点奸计得逞后的窃喜,并不反对,只是从善如流地乖乖张开嘴,任由这个地位尊贵的男人并不怎么利索地慢慢喂她吃饭,仿佛每一口咽下的都是说不出的幸福。

    这个男人,自小便是要风得风要雨得雨,什么也不缺,所以,他绝不知道何谓一起吃苦的幸福,如今,她让他尝到了这样的滋味,却不知,对他可有半分触动?

    此时此刻,蓦嫣再一次在心里庆幸,即便穿越定律再怎么不管用,可是,主角不死的定律却是无法撼动的。所以,她的赌注押对了,她即便不万能,可她是女主,可以媲美九命猫妖,哪里这么容易就挂掉!?

    危急时刻,她得要好好保护她的男主——她在他身上花了那么多心思,要是任他一时不慎被挂了,让她中场换人,那岂不是凄惨?!

    所以,她得要拿出老母鸡护雏的决心了!

    猫心大乱

    袁氏夫妇住在噶达贡雪山南麓的某一个山谷里,许是因为那里靠近火山口,山谷中的气候与外头的严酷寒冷截然不同,仿若世外桃源一般,温暖之中蔓延着无边的春意盎然。

    在那里休养借住的十几天里,除了度过噶达贡雪山最为酷寒的日子,蓦嫣的伤也算是好得差不多了,而萧胤身上的长寿阎王之毒也没有再发作了。

    只不过,据蓦嫣这几日的观察,她总觉着这袁氏夫妇有说不出的奇怪,口音听来明明应是纯正的汉人,看起来也并不像是附近的猎户或者农夫,却不知为何要住在这四季酷寒的大雪山上。而且,她也发觉,那袁大叔颇有气质,浓眉鹰眼,一看便知不是普通人的品相,而那袁大婶也是个难得的美人,举手投足风情万种,颇有名门闺秀的典雅,依照这种资质,只怕出生也不会太寒酸。

    只不过,这天人一般的夫妇俩,有一点她却不怎么满意——

    这袁氏夫妇,做饭的手艺蹩脚得让她这素来颇能忍耐的懒人也难以继续忍受。

    明明,有那么难得的好食材,品种不一的雪山珍菌,各类野味野菜,凿开冰洞钓来的雪山冰湖鱼,雪山珍禽的卵类,甚至,还有精细的米粮,可是,他们却偏偏只会做那一锅子大杂烩粥似的东西,滋味颇奇怪,吃得人天天胃都在冒酸水。

    反观萧胤,他却似乎是不挑不拣,有什么吃什么,更让她有了要干预厨房主权的决心。

    于是,在她以“不做闲人”为借口尝试着央求要在厨房给袁大婶打下手之后,小小了显露了一下案板上的功夫,袁大婶立刻识趣的把权力全都下放到她手里,自己则心甘情愿地为她打起下手来。

    虽然肩膀还有点痛,切起菜来有些不利索,可是,她到底也是有几把刷子的人,在调味品与佐料不齐全的情况下,索性仅仅用了一点盐调味,炖煮成白味的汤锅,保留了那些山珍野味的原始滋味,使得袁氏夫妇对她的厨艺大加赞赏,并且顿顿赏脸得吃了个盘底朝天。

    她偷偷瞥着萧胤,想从他的脸上得到点赞赏。可惜,萧胤一声不响,也不看她,只是垂着眼,似乎对这一切没什么感触。明明,他对袁氏夫妇声称,他与她是夫妻,明明,晚上同床共枕时,他抱她抱得那么紧,明明,她能感觉到他有时看她的神色已与之前的时时算计差了太多太多,可是,他却什么也不说。

    她纵使自我安慰的能力再强大,到底也是要有所倚靠,才能肯定自己的努力是有回报的,只是,他迟迟没有迈出她意象中的那一步,她便就越发猜不透他的心思了。

    做皇帝的男人,哪一个不是妃嫔三千夜御数女的色黄瓜一条?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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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什么,偏生她遇到的这个却是这般与众不同?

    说他在那方面有洁癖,似乎已经成为了类似强辩的说辞,越来越没有说服力了。根据她这么久以来的观察,他不仅没有碰过任何的女人,甚至连一点点DIY的痕迹也没有,那模样,倒十足十像极了一个禁欲清修的苦行僧。

    挑来挑去,她该不会真的选中一个不吃肉的和尚吧?!

    一边想着,一边说不出是该沮丧还是高兴,她慢吞吞地做好了晚膳所需的菜肴,走出厨房时,却正巧见到萧胤与袁氏夫妇站在空地上。

    天色已经透出薄暮的绯色了,袁大婶却像是一点也没有倦意,正兴致勃勃地研究那匹她顺手牵羊偷来的马,不只言语中满是不可置信,似乎连眼神也带着某种怪异的艳羡:“这倒是一匹难得的好马!”

    结合着那袁大婶的表情与神色,再听那语气,蓦嫣敢肯定,这句话应该不是恭维,而是实实在在对那匹马的赞赏。

    “不过是一匹马罢了,有多难得?”她笑吟吟地迎上去,想要参与到这话题当中,却见萧胤望向她时微微蹙起眉,那神色,似乎是提醒她少说少错,她便更是丈二和尚摸不着头脑了。

    其实,这马是她当时在摄政王府的马厩里偷偷牵走的,图的只是马鞍缰绳辔头之类的齐全装备,至于是什么品种,有什么特色,她纯属一窍不通。

    “小姑娘真是谦虚,大宛极品汗血的确是很难得的。”接过话头的是那袁大叔,虽然他不是一个太多话的人,但,一般情况下,只要是他妻子感兴趣的话题,他都会附和几句的。只不过,他此刻的表情看起来也是微带讶异之色:“从这匹马的鬃毛和蹄掌看来,应该还带着漠北野驹的血统,看它那桀骜的眼神,便知它定然当初是很不易驯服的。”

    看样子,这夫妇两倒是对马颇有研究的专家。

    蓦嫣不敢做声,只是在一旁陪笑,心里暗暗寻思着,就算她不主动说什么,那袁氏夫妇也定然会问一些让她云里雾里的问题,除非,萧胤来为她解围,否则,她迟早会暴露出马脚来的。

    “小姑娘,你驯这马用了几个月?”果不其然,袁大婶一高兴起来,便开始追根究底地询问了。

    “几个月?”蓦嫣故意把问题重复了一遍,求助地看着萧胤,希望他递递点子,给点提示,免得自己露出了马脚,可谁知,他只是看着她,眸光比平日更加深邃难懂,也不知是在思量什么。久久得不到提示答案,蓦嫣自己都觉得嗫嚅得有些不好意思了,便硬着头皮勉为其难地伸出一根手指,瞎说一气:“呵呵,一天不到。”

    其实,也不算是瞎说,她根本就没有去驯服这马,到马厩里去偷马时,这马可安静极了,就连声响也没有发出一点,就乖乖跟着她走了。她偷到了这匹马之后,就立马骑了上去,在她的意识里,她根本分不出这四条腿的动物究竟是极品还是劣品。

    “一天不到?”那厢,袁大叔扬起了眉,似乎是满眼赞赏:“看不出来,小姑娘倒真是个驯马的高手。”

    蓦嫣干笑着点点头,却不知该要如何回应。

    望着站在袁大叔旁边的萧胤,她突然觉得,说不定,驯服再难驯服的马,也定然比驯服眼前这个深藏不露的男人简单无数倍。事实上,她还不止一次动过一旦没食物就宰掉它打牙祭的念头。

    也不知,这样不识货的念头于爱马之人而言,算不算罪大恶极?

    “落儿,这小姑娘可比你厉害多了。”袁大叔继而笑着摇摇头,旁若无人地唤着袁大婶的闺名,那宠溺的神色显示出经年累月的感情积淀,使得蓦嫣羡慕不已:“想当年,那匹塞外进贡的良驹,你驯了大半年也没有驯服,最后还忿忿地让我下旨一刀宰掉,免得看见心烦。”

    他似乎是在回忆着某一些陈年往事,可却不知是有意还是无意,某一些未经修饰的措辞却漏了馅儿,令蓦嫣听了之后不觉大惊。

    “朗哥,你又拿这事取笑我。”袁大婶也不以为意,只是略略娇嗔着回望了他一眼,明明是夫妻之间的亲昵调笑,可他们却能在外人面前也做得极其自然,一点不见矫揉造作。

    蓦嫣颇有些羡慕他们的真情流露,偷偷地再回望萧胤一样,却见他并不看向自己,似乎是有意逃避她的眼光。

    “袁大叔真喜欢开玩笑,像袁大婶这样气质高雅的美人,哪里用得着驯马,那马只消看她一眼,就自动拜倒在她的石榴裙下了。”心里酸酸涩涩的,她却还是勉强自己挤出笑容,同袁氏夫妇开着玩笑:“我看呀,那马是故意要和袁大嫂过不去,想引起美人的注意。”

    大凡是女人,被人称赞美得颠倒众生,总是免不了得意的,那袁大婶也不能免俗。“好个伶牙俐齿地小姑娘,有趣,有趣!”她以衣袖掩住唇,笑得抿起唇,眯起眼,显出了一些自然而迷人的媚态:“这匹马有名字么?”

    “呃,它叫——”这下,蓦嫣才真的有点语塞了。这马叫什么好呢?追风逐日?真是俗就一个字!憋了半天,她憋出了一个笑容,说出了一个连马也打着响鼻像是非常不满意的名字:“它叫甲壳虫。”

    其实,这是多么有爱的一个名字呀,她是想借此表示一下自己对甲壳虫汽车的痴迷,顺便向大众汽车公司致敬而已。

    于一匹马而言,这实在是一个很有创意很有褒扬性的名字,可惜,袁氏夫妇对这个名字的创意并不欣赏,甚至有点目瞪口呆的架势,而萧胤更是扬起了一抹“早知狗嘴里吐不出象牙”的无奈笑意,并不给她打圆场。

    到最后,还得蓦嫣自己厚着脸皮来收拾残局。

    “呵呵,今天天气不错,我说个笑话而已。”她干笑着开口说着冷笑话,见众人又似乎恶寒地颤抖了一下,立马连钻到地里将自己活埋的心都有了。“该用晚膳了,再不用,就凉了。”她转身就往厨房去,打算以端菜摆碗筷来掩饰一切,并思索着怎么忘记这事,一辈子也不要再提起。

    她果然是高估了古人的幽默感呀!

    “看来,这个小姑娘对你很痴迷。”见蓦嫣跑进了厨房,袁大婶也上去帮忙,然而,走在最后的袁大叔突然笑着对萧胤说了一句他始料未及的话,似是有感而发:“想当初,落儿对我坦言情意之时,我也不曾在意。当一个人几乎拥有一切的时候,</d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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