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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十三章 子桑不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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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赵富贵目光不由发亮,连忙伸手接过秦歌手里的银票,他好久都没见过这么大的票子。

    “小哥你等等,我找你钱。”

    秦歌现在并不是土豪,这些钱都是向步知舞借来的,所以他也不会说什么“不用找”之类的装逼之言。

    赵富贵从抽屉里取出一粒碎银子递给秦歌,“来,小哥,这是找你的。”

    秦歌看着手中那粒只比鹌鹑蛋大那么一丢丢的碎银子,不由瞪瞪眼,“就这?”

    赵富贵脸上露出真诚的笑容:“对啊小哥,你这银票的面额是一千两白银,而我这‘无敌暴风战剑’在打六折之后就是九百九十两白银。”

    “尼玛……”秦歌差点没忍住一脚踹出去,心想这也太尼玛坑爹了,一把工艺粗糙的破铁剑,在打六折之后都还要九百九十两白银,这特么跟抢有何区别?

    老马家卖的英雄武器也没你这么坑爹的……

    妈的,赚这么多钱是要拿去打赏给女主播吗?

    奸商!妥妥的奸商!

    秦歌心里疯狂吐槽,转身离开铁匠铺。

    进去时兴致勃勃,出来时却无精打采,花了钱,又伤了身。

    出铁匠铺后,安芝芝伸手扯扯秦歌的衣角,然后又摸摸自己的小肚子,嘟着嘴委屈道:“秦歌你个臭弟弟,你刚刚答应人家的事呢?”

    秦歌看看天色,“刚好我也有些饿。”

    “那你要请我吃什么好吃哒?”

    “先去街上看看有什么菜再说,待会儿小爷亲自下厨。”

    闻言安芝芝一脸“你他么是不是在逗我”的惊愕表情:“你一个大男人,还会下厨?”

    “男人为什么就不能下厨?看来你对男人有误解。”

    “可是你做的东西好吃吗?我表示很怀疑哦。”

    “现在不管怎么吹都没用,好不好吃,待会儿你就知道。”

    “你要是做的不好吃,我就揍你,你这算是欺骗老娘的感情。”

    “……”

    ……

    夕阳西下。

    余晖染红远处的天空,起伏的山丘被镀上一层金红。

    两只黄鹂停在树梢叽叽咋咋。

    耕作一天的老农卷起的裤脚上沾满泥浆,扛着锄头,牵着老黄牛到溪边清洗农具,待老黄牛喝饱水后,便拖着疲惫的身躯走在镇外那条已经走了数十年的小道上,回应着前方亲人的呼唤,大声询问自家婆娘今晚做了什么菜。

    田坎上那棵镇民们舍不得砍去的老柳,正在挥动青翠的枝条。

    忽有一道剑光划破天空,由远而近。

    剑光之上有一白衣少年静立,他长发飘飘,白衣胜雪,面如冠玉,丰神俊朗。

    只是片刻光景,御剑而来的白衣少年便抢在那些耕作归来的老农前落在镇门之外。

    对于这种御剑飞天的奇观,老农们早已见怪不怪,离近时都热情的向那立于剑上的白衣少年打招呼。

    白衣少年面露笑容,礼貌回应。

    子桑不孤,乃中州名门子桑家族嫡长子,完美继承子桑血脉,五岁时聚气成功,此后花半月时间打开丹田,迈入聚气灵境,九岁时达到御气丹境,现今十七岁,传言他不久后便要冲击破罡玄境的门槛,成为史上最年轻的玄境强者。

    他刷新近代修道史上很多记录,令常人望尘莫及,在六岁时便拜入玄剑道宗,被玄剑道宗大长老收为关门弟子,享受常人连做梦都不敢想的修炼资源。在玄剑道宗年轻一代弟子中,他被尊为“大师兄”,是所有弟子的偶像。

    如果不是步知舞的出现,他会更加耀眼。

    传言下一任宗主,将在他和步知舞之间诞生。

    “子桑师兄,你可算回来了!”王归顺第一个跑到子桑不孤身前。

    子桑不孤注意到王归顺的脸色很难看,皱眉问道:“难道是因为知舞……她还是没消息?”

    他从不会因为任何事而皱眉,除非是有关步知舞的事。

    整个剑仙大陆都知道,他喜欢步知舞。

    王归顺说道:“知舞师姐在今早就回来了,她没什么事,一直在营帐休息。”

    闻言子桑不孤心里的石头终于落下,脸上露出笑容。

    他在面无表情的时候,冷的就像是一把剑,明明很吸引人,却又令人不敢直视,而他在笑起来的时候,就像是初升的朝阳那般迷人。

    “那你为何摆出这种脸色?难道又有魔物出没?我们有师兄弟牺牲?”

    “这倒不是。”王归顺低着头,目光闪烁不定,尽管事先他已想好怎么说,但当真的面对子桑不孤时他却不知如何启齿。

    “刘锷师弟被人打伤,是重伤。”王归顺抬起头,满眼恨意,“鼻梁骨粉碎,现在还昏迷不醒,师叔说是等你回来后再商量,要不要派几个师弟将他送回中州治疗。”

    “刘锷师弟是被谁所伤?又是何原因?”子桑不孤大概也知道王归顺这些家伙的为人,淡淡道:“我玄剑道宗弟子,行侠仗义、除魔卫道,凡事都要问心无愧,如果是被人恶意所伤,我定会为你们讨回公道,但若是主动去招惹别人,那也是咎由自取。”

    “是一个叫秦歌的山野小子。”王归顺低着头,咬咬牙后便将秦歌与步知舞的事向子桑不孤讲述,并且他还添油加醋,像是生怕伤不到子桑不孤的心。

    “那几日我们怎么都找不到知舞师姐,而知舞师姐身受重伤,在深山老林中与秦歌孤男寡女……秦歌那小子怎么看都不是一个老实人,你说他会不会对受伤后没有反抗力的知舞师姐……”

    “够了!”子桑不孤沉声喝道。

    王归顺被吓得一愣,遂又道:“子桑师兄,总之我觉得知舞师姐这次回来后变化非常大,她一直都在笑,你和她认识这么久,你可有看到她笑过?我觉得她肯定是被秦歌这小子给灌了什么迷魂汤,想想就来气!师兄,这样下去可不行啊!”

    子桑不孤皱皱眉,“先带我去看看刘锷的伤势。”

    “子桑师兄,你为何还这样冷静?知舞师姐都快被抢走了,难道你就没有什么想法?”

    子桑不孤淡淡说道:“如果那真是师妹的想法,那也只能说我走不进她心里。她并不属于任何人,但她有权力选择她喜欢的人,即便,她选择了一个我们谁都看不上的人,那也是她的选择。”

    “不过,我也不能输。”他看看步知舞营帐所在的方向,心中暗自做下某个决定。

    ……

    华灯初上。

    “老王粮油店”的厨房里传出阵阵菜香。

    安芝芝乖巧的坐在灶前,每隔一会儿准时往灶洞里添柴,添完柴后,她会将火钳放在膝盖上,然后两手撑着下巴出神的望着系着围裙在那里忙碌的秦歌。

    她是第一次看到一个大男人下厨,而且还是如此认真的一个男人。

    “秦歌你要做什么菜呀?看上去好厉害的样子,我都等不及啦。”

    “蒜香花蛤,还有水煮肉片,以及蛋包饭。”明亮的灵石灯下,秦歌将切好的里脊肉片放入盆里,加一勺盐,再加半勺料酒,一个生鸡蛋,一小勺淀粉,抓匀之后倒入些许色拉油封浆备用。

    虽然这个世界没有地球那样的科技,但是在食材方面倒也跟地球没什么区别,秦歌想找的食材在这里基本上都能找到。

    显然,这个世界里的人们对于吃也是有一种独特的文化。

    “去把洗干净的花蛤端来。”

    “好嘞。”

    “再把蒜末、姜末拿来。”

    “好嘞。”

    “……”

    高端的食材,往往只需要采用最朴素的烹饪方式。

    经过两个小时的忙碌,淳朴的老秦终于完成三道菜肴,与安芝芝共同享用。

    “秦歌,你这蛋包饭真是太好吃啦,比我自己炒的蛋炒饭好吃百倍!”

    “呜呜呜……这水煮肉片太棒啦!”

    “还有这蒜香花蛤,我从没想过这玩意儿还能这么好吃,这好像是从南方那边运过来的,可贵了,好几十两银子一斤呢。”

    “秦歌我爱死你啦,你就是我偶像!”

    “……”

    只是一顿饭,秦歌就将安芝芝彻底征服。

    安芝芝靠在摇摇椅上,满脸享受的摸着滚圆的肚皮,时不时还要打着饱嗝。

    “饭我可以做,但是洗碗刷锅什么的得你来做。”秦歌解下围裙。

    “那是必须的,我可是洗碗小能手。”

    秦歌伸伸懒腰,“那你收拾完后早点休息,我先回客栈。”

    “你回客栈干嘛?就住这里跟我同居不好吗?我的床很大,可以睡两个人的,而且我明天还要吃你做的饭菜呢。”

    “我们才认识一天好吧,你就要跟我同居。”秦歌心想这精灵族也真是太奔放了,提起那捆白天采来的灵药,“行了,我既然答应让你跟着我,我就不会丢下你跑掉,明天我会来找你。你早点休息,晚安。”

    “那好吧,晚安。”安芝芝难过的挥着小手,很委屈的看着秦歌离去的背影。

    ……(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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