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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四十二章 奇门阵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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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整整一天时间,秦歌都在精灵族的领地里忙碌。

    围绕领地边缘逛一圈,每隔一段便会挖出一个深达一米多的土坑,再埋下两块天品灵石。

    秦歌此为,自是在布阵。

    他所布之阵,乃传自鬼剑山的《奇门阵术》中的一种阵法——鬼蜮迷踪阵。

    那本《奇门阵术》里的内容,秦歌早已背的滚瓜烂熟,甚至是倒背如流,并也领悟到其中奥妙,现在他虽是第一次动手实践,但效果很完美,并且他还是用远超高级灵石的天品灵石布下此阵,是以效果只会更好。

    “主人你真厉害,没想到你还会这么厉害的阵法。”剑灵儿就像是秦歌花钱请来的演员,每当秦歌做出某些事的时候,她都会夸上几句。

    而脸皮很厚的秦某人也很喜欢被她夸,自豪说道:“我布下的这鬼蜮迷踪阵不仅是用天品灵石为基础,并且我还结合了前世的一些技巧将其改进。”

    “只要有此阵覆盖这片森林,天衍灵玉聚集天地间大量灵力时产生的景象就会被阵法完全屏蔽,不会被外界察觉,简直就是稳得一批。此外,外面的人想要进入精灵族领地,如果没有些修为道行,一旦踏入阵中,走错其中一步就会永远迷失方向,一辈子走不到尽头,这就相当于是理论上的彭罗斯阶梯。”

    秦歌嘴角上扬,继续说道:“而就算某些人凭着高强的修为实力,强行冲破无形的灵力屏障,那也只是冲破第一层而已,后面还有两层在等着他。如果进入第二层,他就会在一个很小的范围内转圈走不出去,就相当于是走进一个莫比乌斯带。”

    “而第三层就相当于是个克莱因平面,踏进去之后,利用修为强行冲出也只会出现在一个未知的地方,并不会出现在精灵族的领地中,他如果想要再进,那么又得重新进入第一层,得重新破阵,因为这些天品灵石蕴含的强大灵力会自动修复阵法的破损。”

    虽然剑灵儿听不太懂秦歌这些话,但也是不明觉厉,心想秦歌为了保护精灵族,还真是煞费苦心。

    “在我的神识设定中,只有一些没有危险性的动物或者低级灵兽,以及精灵族的族员才能自由进出。说起来,这还多亏玉葫芦给我带来这么多天品灵石,不然我也布不了此阵,这下我就放心了。”秦歌拍拍手上尘土,翻身骑到五鳞红光背上。

    不多时,秦歌去到水塘边,发现花欣悦正趴在那里打瞌睡,而水塘中的天品灵石已经码起高高的一堆,并且块头都很大,跟一个个大西瓜堆在一起似的。

    旁边还有一口被装满的麻袋。

    “欣悦,醒醒,快醒醒!”

    “嗯?男神大大你来……”花欣悦噘着嘴,懒洋洋的伸手揉着惺忪睡眼,她一句话还未说完,便看到眼前水塘里那高高的一堆天品灵石,顿时睡意全无,赶紧站起身,“男神大大对不起,我不是故意哒,我……我之前在做算术题的时候,一不小心就睡着啦。”

    “哼,都怪女王大大给我布置的算术题,就跟催眠术似的,欣悦一看就想睡。”

    秦歌伸手擦擦花欣悦不小心敷在脸上的墨水,摇头轻叹几声,却是在愁要怎么处理这些块头跟西瓜一样大的天品灵石。

    “天已经快黑了,欣悦你先去休息吧,今天辛苦你了。”

    “不辛苦不辛苦,欣悦可是收集灵石小能手哦,你看,这两个袋子都已经装满啦。”

    随后秦歌将水塘中那些大如西瓜的天品灵石一一搬开堆到岸边,伸手捞起放在水塘里的玉葫芦,发现玉葫芦的颜色已经变得很浅,几乎透明。

    对此秦歌并不感到意外,他早有心理准备,因为他知道能量都是守恒的,即便是在这个光怪陆离、修道者漫天飞的异世界也逃不开这个定律。就算是天衍灵玉这种至宝,在凝聚出这么多天品灵石之后也会有所消耗,需要一些时间它才能恢复。

    而就今天凝聚出的这些天品灵石,已够秦歌使用很长一段时间。

    秦歌现在唯一愁的就是要怎么处理这些跟大西瓜一样的天品灵石,这玩意儿要是搬一块出去,估计清江城会在一夜之间血流成河。

    这并不是夸张,而是事实,天品灵石万里挑一,可遇不可求,若在一个灵石矿里能挖出指头大小那么一丢丢天品灵石,拥有那个灵石矿的门派大佬们估计做梦都会笑醒,而现在……秦歌随便拿出一块都有鸡蛋大小,更别说那些跟西瓜一样大的。

    “啊!我太难了!”秦歌一巴掌拍在自己额头,发出长叹。

    尔后,秦歌将玉葫芦揣进怀里,再将那些西瓜大的天品灵石藏起来,便扛着那袋正常大小的天品灵石来到精灵古树所在的那片山谷中,找到一个平坦的地方,将二十块天品灵石以一种奇妙的摆放规律埋入土中。

    “浩瀚天涯,斗转星移;天涯海角,一步之间!”随着秦歌的一道神识连接,那片被埋入天品灵石的地面散发出白色亮光,并浮现出一个玄妙复杂的图阵。

    这便是转移阵,是《奇门阵术》中跟鬼蜮迷踪阵一样高级的一种阵法,不过这只是一个子阵,需要在另一端布一个与其相反的子阵,转移阵才算完整。

    以秦歌目前的神识强度,他也只能勉强在清洁宫到花间楼的这点距离内摆出转移阵,不过这对他而言已经足够。

    跟花欣悦等人告别之后,秦歌骑上五鳞红光离开清洁宫。

    工作一天,也是该回家了。

    刚出清洁宫的山门不久,踏着夕阳霞光,秦歌骑着五鳞红光走在一条穿插乱坟岗的山路上。

    这地儿是片荒山,到处都是坟墓,有的死人还没过头七不能入土,是以棺材还没有被埋进土里,甚至就只是用盖子那么随意的盖着,都没有封棺,就那么摆在那里,旁边还放着几个睁大眼睛的纸人儿,纸人儿脸上的表情似笑非笑,就那么盯着前方,一不小心看到还挺吓人。

    传说,每到傍晚时分,在白天与黑夜交替的那短短几十秒钟的时间里,阴间通往阳间的大门会打开……继而见到来自阴间的东西。

    秦歌忽然皱起眉,看向前方那个白衣女人。

    那白衣女人头发很长,身上的衣服显得有些大,看上去像是寿衣,并且在那白衣女人的身后还可以看到另一颗奇形怪状、比较小的脑袋,上面有两只血红的眼睛。

    白衣女人像是不会走路,一蹦一跳的向秦歌靠近,速度很快。

    “秦歌我找了你好久,原来你在这里。”那白衣女人来到五鳞红光面前站定,仰面看着秦歌。

    无疑,这白衣女人正是放学归家的安芝芝,她穿在身上的是学院服,比较显大,至于背后那个有血红眼睛的小脑袋,自然是她最喜爱的小兔子玩偶包包。

    从金华城区到清洁宫,有好几条路,但这条路最近,所以安芝芝每次都走这条路。

    “你找我干什么?”秦歌挑挑眉。

    “我饿了,你快给我做好吃哒。”安芝芝摸摸肚子。

    “不行,你的子民都在等你回家。”

    “她们有欣悦和小幽照顾呢,我不管,你先带我去花间楼,等吃完饭你再送我回来。”安芝芝爬到五鳞红光背上,抱着秦歌的腰就是不撒手。

    “有你这么粘人的?还精灵女王,你女王个锤子你。”

    “嘻嘻……”安芝芝对秦歌一阵傻笑,“人家想你了嘛。”

    “坐好了!”

    “嗯!我坐好啦。”

    “……”

    回到花间楼,秦歌第一件事就是进厨房。

    忙了一整天,他也很饿。

    吃完饭,天已经很黑,秦歌又骑着五鳞红光亲自将安芝芝送回清洁宫,因为一个小姑娘在大晚上的很危险。等再回到花间楼后,秦歌便在自己的书房中腾出一块地儿,用铁锹撬开木地板,埋入天品灵石,布下转移阵的另一个子阵。

    做完一切过后,秦歌站在阵法中央,随着一道神识连接,只见光芒升腾,他的身影凭空消失不见,下一刻出现时已来到清洁宫的那片山谷中。

    “我丢雷螺母,这还真的能行。”秦歌惊喜的环顾四周,两眼放光,虽然他很早就知道在理论上这个世界上的阵法具有很多变态逆天的功能,但当真的应验之后,秦歌还是难免会激动,这毕竟是他自己亲手弄出来的。

    “灵儿,你说这转移阵像不像理论中的量子纠缠?瞬移啊有木有?我真是太他么天才了!哈哈哈……”秦歌在原地转着圈圈,开心的就像个得到糖果的小孩子。

    可随着一缕凉凉的夜风吹过,秦歌便安静下去,像是意识到什么,忽然就觉得自己很傻逼——既然转移阵可以瞬间从花间楼到达清洁宫,那之前为何还要骑五鳞红光送安芝芝回来?直接让她通过转移阵回来不行?

    不过好在这事儿没人知道。

    可以是傻逼,但绝不会在外人面前承认是傻逼。

    通过转移阵回到花间楼的书房后,秦歌正儿八经的坐在书桌前,叫道:“筱儿。”

    “公子有何吩咐?”秦筱出现在书房门口。

    “昨晚我要你拿下去背的《三字经》背完没?”

    “回公子,已经背完啦,筱儿这就背给公子您听。人之初,性本善。性相近,习相远……”

    时过须臾,秦歌满意的点点头,又递给秦筱一本他昨晚连夜写的书,“这是《千字文》,接下来你要背的是这个,另外,把三字经抄五遍,字迹要工整,明天交给我检查,不合格就继续抄。”。

    “是,公子。”

    ……(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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