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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五十四章 吾乃金刀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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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这是……?”金峰森两眼直勾勾盯着秦歌手里的天品灵石,跟个猪哥似的非常猥琐,视线再也移不开。

    相比起金峰森,战安凉倒是要淡定许多,抬眼看向秦歌,“你怎会有这种好东西?”

    战安凉乃堂堂战家少爷,自是有所见识,一眼就认出这是块天品灵石,他还记得曾经他家里也有绿豆那么大一粒儿天品灵石,不过被他父亲不小心给弄丢,为此他父亲也没少被他爷爷骂败家。

    而现在,秦歌直接就掏出鸡蛋这么大一块,端的是叫人触目惊心,难以置信。

    秦歌看看一脸猪哥相的金峰森,心想你丫要是看到那些跟西瓜一样大的天品灵石,估计会直接患上羊癫疯,淡淡道:“老金,这块天品灵石也拿去拍卖,跟高仿的莫问斩天荒一起。”

    “什么?!”闻言金峰森大叫一声,两眼大瞪,跟看怪物一样看着秦歌,他实在是没想到秦歌竟会说出此等禽兽不如的混账话,他妈这可是天品灵石啊,鸡蛋这么大一块啊,你居然要拿去卖掉!

    此等稀世至宝是金钱就可衡量的么?!

    你这么败家,你家里人知道吗?

    秦歌却是很随意的将天品灵石丢给金峰森,随即离开书房去到隔壁自己的卧房,准备洗把脸再去学院。

    金峰森手忙脚乱的接住秦歌丢来的梦幻逸品,随后将其小心翼翼的捧在手心里,生怕不翼而飞,深深的呼吸几口气后,对着房门说道:“秦兄,你就不怕我拿着它跑人?”

    秦歌听到金峰森的话,但他并没有回应金峰森。

    区区一块天品灵石,金峰森就算真拿着它跑人,那对秦歌而言也算不上是什么大损失。对秦歌而言,这只是顺便对金峰森的一个关于人品的考验。

    秦歌要结交一个人,并不会在意出身和来历,也不会在意能力高低,他只在意人品。

    书房中。

    战安凉看着金峰森捧在手中的天品灵石,说道:“这么大一块天品灵石,应该能拍出一个很高的价格。”

    安芝芝重重点头,“到时候我要买好多漂亮的裙子!”

    金峰森感慨道:“只是可惜了啊!此等百年难得一遇的稀世至宝,不自个儿留着,居然要拿去卖掉,真不知道他是怎么想的。”

    战安凉说道:“就凭这块天品灵石,我想应该会在整个中州五城引起轩然大波,到时候必定会很热闹。”

    金峰森无奈摇摇头,“用这块天品灵石给这把假刀造势,必然会转移暗中那些盯着你的魔族的注意力,只不过秦兄这手笔也委实是大的过头了些。”

    战安凉没有再说什么,转身离去。

    “那啥……战兄。”金峰森望向战安凉离去的背影,“难道你们就真不怕我拿着这块石头跑人?”

    安芝芝仰起脸,认真的注视着金峰森:“老金,你知不知道世界上最珍贵的是什么?”

    金峰森扬扬手里的天品灵石,“是这玩意儿?”

    安芝芝摇摇头,说道:“是信任。”

    闻言金峰森目光微颤,低下头盯着手里的天品灵石,细细品味安芝芝的话,当想要再开口时,却发现安芝芝已经离去。

    “君以纯爷们儿待我,我当以纯爷们儿报之!安姑娘你说的对,比这石头更珍贵百倍的是信任!而信任,是相互的!”金峰森望着房门,握紧手里的天品灵石。

    在这乱世江湖,确实没有什么比信任更加珍贵,特别是对于一个杀手而言。

    金峰森觉得他很幸运。

    ……

    辰时的街道较为冷清,多是些菜贩以及上学的学生。

    在去书香学院的路上。

    战安凉问秦歌:“你就真不怕他拿着那块石头跑人?”

    虽然战安凉看得出秦歌是想考验一下金峰森,但这代价未免也太大,那毕竟是一块天品灵石。

    “带着这种稀世至宝,他如果有胆子跑人,那也要有命享用才行。”秦歌目视前方,微笑说道:“其实我这个人很愿意主动去相信一个人,也会主动去跟人交朋友,但如果真遇到那种不懂得珍惜的人,我也就没办法。”

    言讫秦歌很从容的向旁侧身,避开从背后突然偷袭的药不然。

    扑空后药不然一个狗啃泥趴在地上,骂骂咧咧的站起身,拍着身上尘土,“我靠,你们几个不仗义啊,上学咋不等斑爷?”

    战安凉面无表情说道:“你太磨蹭。”

    “磨蹭个鸡毛!”药不然沉声道:“斑爷我那叫精致,要做个精致的男人懂吗?如果每天起床不精心打扮打扮,那怎么对得起斑爷我这盛世美颜?”

    闻言安芝芝一阵干呕,“药胖子你真不要脸。”

    “算了,不跟你们这些智障儿童一般计较。”说着药不然凑到秦歌身边,两手抱住他的胳膊,一脸献媚的道:“秦哥,秦爷,您可真是我的爷啊!来,让斑爷我抱一个。”

    “药胖子你今天早上起来是不是把椿药当成早饭吃?别这么恶心行不行。”秦歌满脸嫌弃的将药不然推开,“我拿你当兄弟,你却想要做我孙子,真是大逆不道!”

    要是在平常,秦歌说出这样的话,素来以嘴贱著名的药不然肯定会开怼,但是今天早上他却一反常态,脸上总是挂着猥琐笑容,就像是某种药的药效正在发作。

    “你们猜猜斑爷我现在什么修为?”药不然咳嗽一声,正儿八经的问道。

    安芝芝眯着眼睛,“那你猜我猜不猜。”

    药不然此言一出,秦歌才注意到今天的药不然有些不同,那种不同是气息上的不同,看他这样子,肯定是修为有所突破,难怪他今天早上两眼放光,还布灵布灵的。

    “聚气灵境……后期?”战安凉在仔细感受一番过后,不由瞪大双眼,记得他在刚认识药不然的时候,药不然才刚刚聚气,甚至在昨晚他都还没达到聚气灵境,怎么就只是一晚上过去他就达到聚气灵境?更可恶的还是后期!

    战安凉一直以为自己算是个天才,但现在看着眉飞色舞各种骄傲的药不然,他感觉有些受打击。

    对此秦歌倒是很淡定,因为这在他的意料之中,“用我教你的经脉运行方式吸收灵力,再加上与之配套的大刀诀,你能有这种提升速度,也属正常。”

    “所以说秦歌你是我的大恩人呐!斑爷我他妈现在就想给您拜拜!啥也甭说,待会儿到学院后斑爷老子我要去找几个人练练。尼玛,要是修道不打架,那还有何意义?”

    “在以前呐,打架斑爷都是叫人,但现在斑爷我要靠自己!先说好,今天你们谁也别拦我,斑爷我想打谁就打谁,特别是我们班那刘锷,斑爷老早就看他不顺眼,待会儿弄死他!”

    秦歌说道:“但不要表现的太帅,小心布菊花会死心塌地的爱上你。”

    药不然脸色倏然苍白,“低调,低调,斑爷低调。”

    ……

    在清江城的金华城区就有家拍卖场——天霜拍卖场。

    天霜拍卖场是家规模较小的拍卖场,开张已有数年,生意不温不火,直到现在也没倒闭。

    清晨时分。

    天霜拍卖场来了一位神秘人,这位神秘人自称是“金刀侠”。

    金刀侠一身黑衣,身躯被斗篷包裹,还戴着斗笠蒙着面巾,就连手上也戴着手套,浑身上下就只露出一双眯眯眼。

    在这大白天,如这种打扮不管走到哪儿都会很抢眼,回头率绝逼百分百,但是在拍卖场这种地方这亦是见怪不怪,因为很多拍主怕引起一些不必要的麻烦,所以都搞得很神秘。

    “你好,吾乃金刀侠。”金刀侠的嗓音很深厚,似乎没有任何情绪。

    那负责接待客人的姑娘有些无语,心想穿成这样您就不热么?

    “您好,金刀侠先生,请问您有什么需要?”

    “我这里有一件东西需要通过你们的场子出手。”金刀侠将背在身后的那个长条形木盒取下。

    “那么,请先生您跟我来贵宾室稍坐一会儿,我们的鉴宝师马上便到。”

    “……”

    在这很平常的一天里,天霜拍卖场迎来有史以来最有价值的一件拍品,据说那鉴宝师当场就差点昏过去,是缓了好久才缓上。

    天霜拍卖场的老板直接被惊动,亲身来到贵宾室与金刀侠会面。

    ……(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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