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纵横小说网 -> 玄幻魔法 -> 我在盘丝洞养蜘蛛

正文 第四百五十九章、 假作真时真亦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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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赵夕阳吓了一跳,一瞬间呆若木鸡,好半天才缓过来,问道:“那……龙宫的六太子呢?行动成功了吗?”

    春月说:“如果成功了,齐鹜飞还会来这里喝酒吗?”

    赵夕阳不说话了。

    “我们小看了他,所有人都小看了他。”春月说,“他到现在还活得好好的,这足以说明他的实力。而他今天居然到我这里来喝酒,说明他不但有实力,还有胆量。”

    “难道他知道了你的身份?”赵夕阳吃惊道。

    春月摇头道:“我不确定。不过就算原来不知道,现在也知道了。”

    “那你不是很危险?”赵夕阳急道,“他答应了吗?”

    “他连在我的床上坐一下都不肯,你说他答应了吗?”春月看着崭新的床单叹了口气,“不过还好,他也没有拒绝。”

    “什么意思?”赵夕阳不明白。

    “意思就是,可以商量。”春月说,“他是个聪明人,不迂腐,懂得取舍。只要我们不侵害他的利益,他就不会来坏我们的事。如果有利可图,能够实现共赢的局面,合作也不是不可能。”

    说完,春月拿起电话,发了条信息。

    赵夕阳没看清他发什么内容,但看到了名字,知道这是发给付洪生的。

    一股醋意从心底升起,他很想大声质问:你到底想干什么,是不是刚刚送走了一个不愿意上你床的,就想找一个愿意上的过来弥补一下内心的失落?

    当然,这话他不可能说出来。

    他只是粗重地吸了几口气,然后尽可能假装平静不在意地问道:“给谁发消息呢?”

    春月说:“付洪生,我告诉他齐鹜飞在我这喝多了,刚走,要回虹谷县。”

    赵夕阳一愣,问道:“为什么要告诉付洪生?”

    春月说:“九爷是付洪生的师叔,他一定会让付洪生替他报仇。”

    “九爷不是死了吗?”

    “我打听了四安里那一战的全部细节,九爷的魂魄早已融入亿万魔蚊之中,离修成万魔之身只差了一个头颅。当然这也是最难的一步。齐鹜飞一剑刺入了九爷的泥丸宫,并没有灭掉他的魂魄。只要还有一只蚊子活着,九爷就不会死。

    而齐鹜飞虽然杀了他的头,灭了他的元神,毁了他的道行,但也帮他去掉了最大的负担——头颅,说不定九爷还要感谢他呢!”

    “那他为什么还要杀齐鹜飞?”

    “因为齐鹜飞杀了赵春,而赵春是九爷的私生子。九爷只有这么一个宝贝儿子,以后也不可能再有了。自从修炼了这种魔功之后,他就已经没有这方面的能力了。”

    “你怎么知道的?”赵夕阳皱起眉头,盯着春月。

    春月瞪了他一眼说:“想什么呢?他的身体都变成蚊子了,当然没有这种功能。这是修炼魔功所要付出的代价。这代价还算是小的,大多数人都会因走火入魔而死。能承受荒古凶兽体质的人少之又少。所以密云宗规定只有二代以上弟子才有资格修炼,而三代弟子一个比一个好色,就是因为他们知道再过几十年,他们要么死了,要么会失去这方面的能力,所以要趁早享受。”

    赵夕阳恍然道:“原来如此。可你不是要拉拢齐鹜飞吗,为什么还要把消息发给付洪生?”

    春月说:“我摸不清齐鹜飞的底,但是我很清楚付洪生的实力。”

    赵夕阳终于明白了:“你是想用付洪生去试探齐鹜飞?”

    “没错,他今天喝了不少酒,虽然没有真醉,但至少也有七八分的醉意。如果这样付洪生都杀不了他,甚至假如被他反杀……”

    “可是,你不是要拉拢他吗,如果付洪生真的杀了他怎么办?”

    “如果真是这样,那就说明他不值得拉拢。我只不过浪费了一顿酒,又卖了密云宗一个人情,怎么算也不亏。”

    赵夕阳叹了口气。

    春月的确有能力,要不然这座酒楼也不能在纳兰城开上这么久。他一直很佩服她,可也正因为如此,总不免有些自卑,越是自卑他就越是嫉妒春月身边的男人。

    “你希望他们谁能赢?”他问道。

    “谁赢都可以。”

    “你心里难道就没有偏向?”

    春月缓缓走到窗边,轻轻拉开窗帘,静静地望着远处天边的彩霞,没有说话。

    赵夕阳说:“我知道,你希望齐鹜飞能赢。其实我跟你一样,我也希望他赢。”

    “为什么?”

    “因为他至少是个正人君子,不像那个付洪生,只是为了你的身子,是个彻头彻尾的小人,伪君子!如果一定要在他们两个当中选一个,我宁愿你选择姓齐的。”

    春月突然转过身来问道:“夕阳,你真的喜欢我吗?”

    赵夕阳说:“当然是真的。”

    春月幽幽地叹道:“我身上这具皮囊早晚是要扔掉的,假如有一天我变成了丑陋的老太婆,你还会喜欢吗?”

    赵夕阳不明白春月为什么这样说,但他十分果断地回答:“会!会比现在更喜欢一百倍,一千倍,一万倍!我不是为了你的美貌,不管你变成什么样,我对你的心不会变!”

    “夕阳……”

    春月轻轻地唤了一声,喉头就哽咽了,猛地转过身,趴在窗台上轻轻地抽泣起来。

    窗外是繁华的市井,天边彩云流金,夕阳正缓缓从山巅沉落。

    ……

    张启月扶着齐鹜飞出了春月楼。

    他们当然不能当着市井百姓的面飞天而去,所以便沿着街道走了一段路。

    张启月问齐鹜飞:“你到底是真醉了还是假醉?”

    齐鹜飞说:“假作真时真亦假。”

    张启月咂摸了一下这句子的味道,说:“是不是人喝醉了说出来的话就都有诗意,所以诗人都爱喝酒?”

    齐鹜飞说:“我可不是诗人,这句子也不是我说的,借来用用而已。你知道我向来喜欢吃白食,有现成的白捡多好,原创的早都饿死了。”

    张启月撇撇嘴,颇不认同这种观点,却也不知道怎么反驳。

    “我们现在回虹谷县吗?”

    “当然。”齐鹜飞说,“慢慢走就行,不用急。”

    张启月知道齐鹜飞的真正目的是要把付洪生引出来。

    如果是十天前,他绝不相信齐鹜飞能把付洪生杀掉。

    别说齐鹜飞,整个虹谷县和纳兰城加起来,敢说有把握打赢付洪生的,一个手掌都能数的过来,更不要说杀了他了。

    可是自从经历了最近这么多事情,他越来越觉得队长的神秘和深不可测,甚至隐隐有一种天命所归的宿命感,让他感觉到齐鹜飞无论做什么都不会失败。

    “我们走哪条路?”他问道。

    齐鹜飞说:“一路向西,皆是美景。”

    张启月总觉得这家伙喝醉了以后每句话都话里有话。

    他扶着齐鹜飞穿过一个街口来到僻静无人处,弯刀化作一片白光,裹住二人向西飞去。

    道道红霞铺遍了西天,仿佛给他们西行之路铺上了红地毯。

    飞到一半的时候,齐鹜飞忽然让他停下,说要下去看看老朋友。

    张启月不知道这荒山野岭的哪来的老朋友,但齐鹜飞说了,也只好停下来,按他的指示落到一片山坡上。

    齐鹜飞摇摇晃晃的在山坡上走着,然后在一个小土丘前坐了下来,变戏法似的摸出一只鸡来,放在地上,说:

    “刚才有人请我喝酒吃饭,我看吃不完,就偷偷打包了一点。你俩很久没吃了吧,来,多吃点,别客气!”

    说完,揪下一只鸡腿来,放到自己嘴里大嚼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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