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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四十二章:女子之阳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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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叶未央见自己的情话没奏效,又死皮赖脸的凑了上去。就连云飞也瞪大眼睛,一脸认真的看她。

    “为什么要加糖?”他忽然问道。

    叶未央刹那间惊呆。

    “因为要糖醋口味的。”温飞卿同样认真的回答。“我喜欢甜食,比如说‘挂浆’,你听说过这种做法吗?将糖融化了,然后将薯类切成块,煮熟,装盘,然后将糖淋上去……”温飞卿说着贪婪的咽了咽口水。“手艺好的淋得均匀,一凉了之后,薄薄的一层,脆脆的,就像糖葫芦的糖衣外壳一样。”

    云飞一只盯着她看,最后还是忍不住轻轻吞了一下快要流出来的口水,好像她说的那东西活生生的摆在他眼前一般。“那味道一定很好。”

    “当然!”温飞卿颇有信心的说。“而且我会做!要不是要走修行之路,我职业就是厨师了!等有时间我做给云大哥吃!”

    “嗯嗯嗯!”云飞赶紧鸡啄米似的点头,而且舔了舔嘴唇。

    “哎,云大哥你知不知道,俗话说:要想留住一个人的心,就要留住一个人的胃……”

    “咳咳咳!”叶未央赶紧用一阵肺痨似的咳嗽声打断,而且埋怨的看了云飞一眼,那眼神中的意思明显就是:

    “死子,别挖老子的墙角!”

    就在这时,云飞感觉到怀中的干瘪人参似乎动了一下。与此同时温飞卿也有察觉,叶未央用疑惑的眼神看着忽然察觉到什么的两个人,就连云靛儿都凑上来了。

    四个人,八只眼睛一瞬间盯紧了那卖相堪忧的东西。它从开始的干瘪,一点点水润了起来,发出金色的光芒。温飞卿没忍住,伸出紫金藤心的触了一下,金黄色光芒立即变成了类似于豆青的颜色,这时她也不再拘谨了,轻轻将手伸过去,运转伴生的地宝之力,那豆青光团一下子如同触到了针尖的软体动物一样,赶紧缩成一团。

    “的确是地宝。”她低声说道,语气兴奋。“我看到了一点,是一株绿色的,个头不大,应该处于幼年阶段。而且既然是老老实实的呆在人参体内,应该并非在其中沉睡,而是:寄生!”

    “寄生……?”

    “寄生类型的地宝,不算宝贵,但着实是罕见。”温飞卿用看挂浆人参一样的眼神盯着它,顺便下意识的舔了一下嘴唇。同时,叶未央莫名感觉到一股寒意,他心的一抬头,发现温飞卿用一种如狼似虎的眼神看着他。

    那时候叶未央感到的不是欣喜,反而背后冒出几滴冷汗来。来者不善啊……他的心中想到。

    温飞卿忽然笑了,大眼睛骨碌碌一转,一看就是居心不良:“对于某些已经有伴生物的人来说,寄生类地宝虽然难得,却不是值得垂涎之物,但是对于某些并没有伴生物,却想要在修行中不落于人后的人来说……呵呵,那几乎不啻于一次可以脱胎换骨的机缘。”

    这句话当然是说给叶未央听的。云飞皱了皱眉头,先天伴生——就是像他自己一样在达到极致境界之前与伴生物相合——理论上来说是有一定危险的,如果伴生物的力量太大或者过于狂躁,便会使人体无法承受。如果说后天伴生的话……他没听说过这样的传闻,但是若是将这种地宝级别的伴生物寄生在人体中的话,想必是九死一生的!

    “别怂恿他,这简直就是蛊惑。”他赶紧插话。“如果真的有后天伴生之法的话,我们可以寻找一些温和的植物、生物——就算是地宝,也要那种比较……有营养的。”

    这时他忽然想到叶阑昨晚塞给他的“很有营养”的地宝,难道团长是在意“后天伴生”之事,所以舍命给叶未央寻资源吗?

    叶未央的眼睛转了转,没有说话。他也不傻,知道其中的危险性。

    温飞卿不笑也不怒,悠哉的背起了手,在原地慢慢的踱着步子。“刚才你们也应该看到了,这只人参一开始是干瘪的,后来由于地宝的苏醒而晶莹了起来,也就是说人参枯萎是自然现象,而地宝的活动让本来将死的人参焕发生机。所以从理论上来说,寄生地宝所寄生的人参没有衰弱,甚至药性变强,几乎能够突破‘灵药’的限制。如果有人愿意让它寄生在自己体内,扎根于血肉之中,生长于经脉之上,他再用与寄生地宝亲近的机会,获得这种‘寄生’力量的话……随着地宝的生长,这人的身体可能……也会发生实质上的蜕变,不断向‘先天伴生’靠拢,弥补起跑时的落后。”

    叶未央微微吃惊。“真的?”

    温飞卿不可置否的笑了笑。“不信的话,可以观察一段时间,如果我没有猜错的话,这只人参很快就能突破‘灵药’限制。”

    “那你……为什么不尝试让它寄生在你的紫金藤上?”云飞忽然开口问道。温飞卿的话很有诱惑力,但同样蛊惑,他在心底有些怀疑。

    “云大哥,这是自有伴生物以来就存在的规矩:就像一个人只能拥有一个大脑、一只心脏、一道灵魂一样,也只能伴生一物。自古以来肯定有人尝试多物伴生,不知道那是一种怎样的情形,但是肯定的是,这些人,都未能在历史上留下名字!”

    此话一出口,温飞卿的声音都在颤抖了。“伴生难得,即便在修炼世家中伴生者也不是举目皆是,如果我先天没有伴生物的话也不妨孤注一掷,但是如今有地宝伴生……我,舍不得啊!”

    云飞叹了口气,他听出了温飞卿语气中的真切,便也不忍再开口怀疑她。也许这话是真的,假如他自己也只是一位没有伴生物的平平修者,大概也会有这种孤注一掷的念头吧?

    当天夜里,他们住进了落星镇近郊的一家客栈中。云飞和叶未央本是骑着坐骑来日暮镇的,但城镇、区县有规定,在街道主路上不许坐骑同行,因此一进入镇他们便将其放入专门的“芥子囚笼”里面,只有在赶长路的时候才牵出来。

    灵兽在芥子中会受到里面放置的特定香料的影响,便会一直睡觉,直到主人将他们拉出来放风。这种芥子虽然能够装活物,但却决不能放人,因为灵兽在其中睡觉,一动不动,实际上是相当于死物的,而且这种长时间睡眠对于身体强大的兽类来说不算什么,如果是一个活生生的人,让他受香料的影响一睡十几个时,折腾几次便会力竭。

    温飞卿也带着坐骑,是一只叫做“白灵”的白虎,同样也是灵兽。由于心疼那只大猫在囚笼中呆的委屈,因此一到没人的地方,她就要将它放出来透透气。温飞卿的白虎已经四岁了,体型庞大,接近两米高,三米来长,时常吊着一双眼睛不怀好意的看着两个陌生男子,呲着牙威吓他们离自家主人远点。

    那晚,他们落脚后,温飞卿的屁股还没挨到凳子,就开始发起牢骚:“这地方能住人?”她指着桌子上的一块油腻。

    “别要求那么高吗,又不是豪华旅游。”云飞靠在椅背上就有点困了。他的修为不及两人,膂力也差很多,所以一天走下来就会觉得全身乏力。

    “如果这里不能住的话,你可以住在这儿——我的心里。”叶未央不知什么时候迷上了这种土味情话,一路上就说个不停,现在还要折磨几人的耳朵。

    虽然云飞觉得听着头疼,但温飞卿丝毫不以为意,她拿出了自己的必杀技“坐视不理”,进行还击。

    “云大哥,你要是觉得累的话就在赶路的时候分一点神,运转伴生物,专治困饿累乏。我们这些伴生植物的就是有这种优势,在阳光下能自动进行‘光合作用’。”

    云飞闭着眼睛,呵呵的笑了。

    “爸爸,你要生虫子啦!”云靛儿在一边嘟嘟囔囔的叫他。“爸爸,你动一动,要生虫子啦!”

    “谁是你爸爸——叫哥。”温飞卿耐心的纠正她。而且还神秘兮兮的在她耳边嘀咕道:“叫我嫂子就行。”

    当然这话怎么能逃过叶未央的“法耳”,他赶紧一脸严肃的更正这种误解:“这个嫂子是叶家的嫂子,你那个爹他未满十八岁,不能谈婚论嫁。”

    “哎哎哎,脸往哪儿放?”温飞卿再也不能“坐视不理”了,她挽了挽袖子,好像叶未央下一句要是不对她的胃口就要一拳打上去。

    “把我的脸放在你的眼前,你一睁眼就能看见……”

    “……我先出去走一走。”云飞听够了叶未央的土味情话,看到他们吵架就更头疼了,好像脑仁都要蹦出来了一样,干脆三十六计——走为上!

    天几乎是在他走出来的那一刻暗下来的。肉眼可以看见太阳最后一线光亮被黑暗吞了进去,邻家纷纷点起昏黄的烛光,影影绰绰的摇晃着,一下子将窗格的影子拉到街上,烛火愈断,疏影愈长。

    他漫无目的的走着,忽然听到一阵骚动,黑暗中一下有两之绿色的眼睛闪现。定睛一看,原来走到了“灵厩”处。“灵厩”就是在人住的客栈边搭起来的灵兽的简陋客栈,温飞卿也正是看到这块破烂的地方,嚷嚷着她的白灵终于能呼吸一晚上新鲜空气了,这才“勉强”下榻此处的。

    叶未央的幽灵狮子正悠悠睡着,一只白色的大老虎正不耐烦的呲着牙齿,凶那只畏畏缩缩的白羊。云飞看自己的坐骑折着腿趴在角落,顿时觉得有些生气。人分三六九等也就算了,坐骑也搞种族歧视?

    他走近了几步。白虎转过头,拳头大的绿眼睛闪亮亮的,皱着鼻子叫他滚远点儿。这家伙真是不友善,大约是以前被温飞卿惯坏了,住惯了高档包间,嫌弃这里有又挤,正在大发脾气。幽灵狮子打了个哈欠,翻了个身继续睡着,它据说是一只等级不低的灵兽,因而有着与白虎平起平坐的力量,并不在乎它的臭脾气。

    白虎“呼呼”的威胁着,甚至还支起身子,像是要扑过来的样子。云飞笑了一声,竟然一只畜生也敢跟他吹胡子瞪眼睛?他走近两步,捡起一块土石挑衅的扔过去。

    “还凶呢!欺负我的坐骑,你该当何罪吧?”

    当然云飞是没那个闲心与它兴师问罪的。白虎吊起眼睛,很危险的呲着牙齿,吓得白羊背上的毛都竖了起来。

    云飞没想到他这一下子竟然将自己推到刀口上。温飞卿的坐骑不知是哪儿憋着一把的邪火没处发泄,又受到了土石的挑衅。毫无预兆的,那只白色的大猫疏忽腾跃起来,一跳就是三丈远,直扑到云飞身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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