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纵横小说网 -> 历史军事 -> 重生之春宫乱

正文 77番外:陌上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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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重生之春宫乱77第一页】

    清冽醉人的酒香,从城西杏花楼上悠然飘出。

    每晚策马由皇宫出来时,我便都要在楼上小饮一杯。

    并非是这家花楼酿酒的本事如何高明,只是习惯了而已。

    天下人不知,他们口中所传的风流宁五郎,原来是这般念旧之人。

    京城又落了雪,如同每一个寒冬。

    幼时的记忆,总是和白皑皑的雪,关联在一处。

    和哥哥们翻墙到王大人家摘杏,却刨走了一棵名贵的金兰树。

    城南西市的每一户窗纸上,都有我那把小木弹弓的击打过的痕迹。

    无论父亲如何惩罚,我仍旧是我我行我素,七岁之前,便是这城南有名的小霸王。

    可我也知道,除却秉性上的顽皮,还有一点,却是与生俱来的得天独厚。

    家父世袭侯爵,我和哥哥们一生下来,便有尊贵的血统。

    父亲很小便教导我,宁家的孩子和别人不一样,你们长大以后,是要跟在天子身旁的贵人。

    对于一个五岁的稚子,天子的诱惑,远不如一柄木剑来的重要。

    人这一生,总有些东西仿佛与生俱来,于我而言,便如同酒酿和骏马。

    十岁那年,在其他孩子还为了一个糖人争抢的年纪,我便已经能够独自策马绕城不歇。

    幼时的顽淘,已随着光阴的流逝,划过我已然挺拔的身姿。

    人们谈笑间,才猛然惊觉,当年那个无恶不作的小霸王,如今竟有了年少公子的不羁神采。

    文武精通,这是我们宁家祖祖辈辈传下的家规,不论男女。

    父亲请来的白须夫子,是四十年前的状元郎,我虽不勤苦,可用心便事半功倍,三两年之后,父亲便辞了他,另请高明。

    对于文课,我只是中规中矩,谈不上热爱。

    可吟风弄月、诱哄少女的风流词句,却是信手拈来,若无几招惑人的本事,怎能在这王公贵胄的公子哥中立足?

    是以,京城每一个酒楼里,都留有我的痕迹,和美酒红颜的佳话。

    不同于文课的淡然,我对武艺的狂热,让父亲感到十分欣慰。

    他甄选了数十人,终于选中了以武试榜眼而就认兵部侍郎的苏复。

    到底是年少轻狂,心比天高,不将任何人放在心上,我骨子里的骄傲,让我本能地对这个所谓的榜眼不屑一顾。

    在第一日到苏府习武时,便迟了整整一个时辰,当我牵着白马,一身锦绣华服地出现在苏府门前时。

    苏复却一句话也没有说,没有怨责、没有气恼,没有那白须老状元一般的吹胡子瞪眼。

    这让我更加得意,可这份得意,却在傍晚归家时,荡然无存。

    烈日下,我身担两挑水桶,扎着马步的双腿,颤抖地不可自抑。

    汗水湿透了三层衣衫,还有豆大的珠子,顺着额头,在地上浸出大滩水迹。

    原本骄傲的形象,早已抛到九霄云外,只有身子的本能和那一股子不服输的劲头在勉强支撑。

    我自幼尊养,没受过半点磨难,可就在此地,苏府静悄悄的后院里,我生平都一次尝到汗水的味道,原来,是这般干咸苦涩。

    日头终于向西,肩上的两担水桶已被烈日烤干,我仿佛已经感觉不到双腿的存在,浑身筋肉颤抖着、叫嚣着,顾不得形象,我倾身仰躺在地,气喘如牛。

    苏复只是走过来,将水桶默默归于原位,他道,人生百年,所依仗的,绝不是高贵的出身,亦非姣好的皮囊,那些都是老天爷的恩赏,算不得本事。若想要做个顶天立地的男子汉,做宁文远,而不是宁太公的五儿子,须有真本事,才能经得起吹。

    苏复捏了捏我痉挛的手臂,转身便走,一句话也没有。

    天幕下,我坐在土地上暗自发誓,终有一日,定要教他另眼相看!

    强撑着站起,又跌回原处,几番尝试,才挪出几步。

    我恨自己不够强大,恨不能飞身上马,狂奔数十里,来发泄这一腔的窝囊气!

    以至于那个梳着角髻的粉女娃给我递来手绢时,被我颇有骨气地扔在地上,恶狠狠地冲她挥动拳头,赶紧走开,不然就抢了你的糖葫芦!

    后来我才知道,那粉白圆润的小女娃,就是师傅的长女,乳名嫣儿。

    几年后,当我武艺日渐精进时,我终于明白,人外有人,天外有天这个道理。

    自己当初又是多么地幼稚。

    人不轻狂枉少年,断是不假。也许,若没有当初的赌气,也不会有今日名满京都之时。

    习武如做人,现下想来,我在苏家数年所学,便是我一生取之不竭的财富。

    恩师如父,他的品格、才学,无一不教人敬佩!有鸟不飞,一飞冲天,有鸟不鸣,一鸣惊人,他缺少的,正是一个时机,正如我一样。

    岁月静好绵长,我整日在园中练剑,雪落飞花,桃红柳绿,春秋数载。

    艳阳下,嫣儿便拿着小扇悠然地坐在小亭中弄花扑蝶,或者甜腻腻地跟在我身后,央求我替她摘一朵枝头的春桃花。

    我抚摸着她的小髻,总是不忍心拒绝。

    时光流转,展眼间,我已是十五岁的弱冠少年,而嫣儿,亦出落成娇俏可人的少女了。

    她眉眼如画,雪肌乌发,粉嫩如春日那一抹新芽,只身站着,便是一副美丽的画卷。

    虽还未长成,可已然比我在风月场中见过的任何一个花娘,还要更美。

    这时,她便不再晃着小脚冲我丢草枝,而是远远瞧着,明眸流转。待我歇息时,便递来一方香帕,或拿扇子替我遮阳,那沁人心脾的幽香,在心头缭绕不散。

    当我第一次捉住那双柔软的小手时,她白嫩的脸,红地俏比天边云霞。

    那是怎样的情致?教我此生再难忘却。

    就在大哥聘娶正室,而三哥也收了几名通房丫头的年岁,才知道,原来街头巷尾、妇人小姐口中的风流宁郎,竟是我。

    虽流连花丛,却从不放纵,饮酒策马、唬弄风雅之事做过,可若要亲近那些个野花野草,我断是没有兴致的。

    何谓春风得意,何谓踌躇满志,在我入选御前侍卫那一年,才体会的到。

    以至于从御前三品带刀侍卫,做到风使司右使时,心中反而平静起来。

    白马倚斜桥,满楼红袖招。

    游遍京城,胭脂铺、锦衣阁中我自是常客,因此也将风流公子的名号坐实了去。

    可却无人知晓,我那些东西只为一人而买。

    苏家的女儿养在深闺,外界所知不多,我甚至在心中有丝庆幸,这样的如花美眷,只能是绽放给我一人欣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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