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纵横小说网 -> 历史军事 -> 浮生物语3

正文 第44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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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激烈的火花。

    尘土飞扬,马儿嘶鸣,几回合下来,郑穹已被逼得节节后退,手上铁枪只有低档的份儿。

    赵家军这边,个个激动不已,只差为最终的胜利欢呼了。

    谁知,就在众人以为赵云胜券在握时,白龙驹的前腿突然一软,竟整个跪了下去,失了平衡的赵云只得就势一滚,落到郑穹的身侧。

    得了这样的大好机会,杀红了眼的郑穹哪里还顾得“点到为止”,多年来那股手下败将的窝囊气一股脑儿汇集到枪尖上,竟对准赵云的背脊刺了下去。

    赵云躲闪不及,连拿枪去挡的机会都没有,眼见那锐利的枪尖刺下来,本以为在劫难逃,却不料空气里平白扑出来个东西,“砰”一下压到他身上,生生挡住了郑穹的铁枪。

    马上得郑穹明明感到枪尖刺到了人,可收了力仔细一看,铁枪离地上的赵云居然差了一截,就那么莫名其妙地停在他们之间的空气里,好像有什么玩意儿挡在赵云身前似的。

    郑穹猛一抬手,铁枪“噗”一声拔出来,枪尖上竟有一缕清清楚楚的血迹。

    赵云差异之际,只觉怀中落了一个看不见的人,用极小的声音在他耳畔道:“枪尖有毒,切勿见血小心袁青云”

    言罢,他怀中一空,那无形之人似是快速挣脱,再难寻觅。

    他站起来,惊讶地四下张望,可是,哪里又看得见什么人影刚刚的一切发生得太快,他都没有反应过来那时一个人吗如果是,有时谁

    众人不知发生何事,纷纷涌过来,连郑穹也呆住了,整个校场一片混乱

    跑赶紧跑

    七夕还是在跑,从校场冲出来,她一刻也不敢多停,生怕发簪的效力失去之后被人发现。

    好像不怎么疼嘛,只是有点麻,而且这种麻痹的感觉还在不断扩大。

    幸好,在离开校场好一段距离后,她才恢复原状,更幸运的是,当时刚好跑到一条无人路过的小街上,否则凭空出现的她,会吓死一群人吧。

    脑袋有点晕,她回手摸了摸背上的伤口,好像也没多少血。不是说见血就会死吗,怎么自己还是能跑能跳呢

    她居然有点高兴,也许那个毒并不是那么厉害。

    虽然脚开始发软,可她还是坚持着跑到了闭花斋,一冲进后院便大声喊道:“四喜”

    她也不知为何要喊四喜,一种习惯

    可是,当四喜循声出来时,却只看到一个面无人色、倒在桃花树下的她,背脊上的伤口,正缓缓流出黑色的血

    12

    “能撑到现在,已是奇迹。”半眉看着躺在床上的七夕,摇了摇头,“腐心草,无药解。”

    桌上的蜡烛,已快燃到末尾。

    “不能救”四喜站在窗口,毫无表情地看着外头的沉沉夜色。

    半眉摇头。

    锦袖坐在床边,握着七夕冰凉的手,含泪喃喃:“你又不是铁打的,怎么能拿自己的身子去挡呢”

    一道冷光从四喜眼里划过,他突然转身,一把揪住半眉的衣襟,吼道:“你不是很本事吗你不是大小破事都能帮人家解决吗现在却不行了把她给我救回来救回来”

    锦袖赶忙上来劝,连声说是自己不好。

    “住嘴”四喜愤怒地看着她,“若不是你这花妖拿了簪子给她,她就没有机会进到校场当初老东西对你心生恻隐,没有收你,还跟你成了密友,我就知道将来一定会惹出祸事”他涨红了眼睛,突然抓住锦袖的胳膊,咬牙道,“早知如此,当初就该杀了你”

    “啪”一记响亮的耳光,扇在四喜脸上,把锦袖都吓了一大跳。

    半眉从没有像现在这么严肃,他看着四喜:“想救她”

    “废话”四喜怒视着他。

    “真心的”他又问。

    “我要她活着”四喜断然道。

    半眉仰天一叹,竟释然地笑了:“终于,你也有了想解救的人了。”

    说罢,半眉朝他走去,每走一步,他的模样就变化一点,当到了他面前时,丑陋大叔已然成了一位翩翩美男,绿眸褐发,一片翠叶隐于脑后。

    “你”四喜吃了一惊。

    “你跟我,一直都在等这一天。我真怕一直等不到。”半眉伸出手指,摁在四喜的眉心,一股温凉的气流从指端渗出,“离开这么多年,该回来了。”

    细细的气流钻进四喜的身体,转眼变成一道烈焰,到处烧,似要将遮住他的一切障碍都烧掉。高高的雪山、清澈的泉水、四季如一的地穴一个个从模糊到清晰的场景,飞快地回到他的意识中。

    他凝定许久,突然深吸一口气,仿佛把丢失的魂魄都吸回去一般,黝黑的眼眸与头发也渐渐变了颜色。

    “葵颜”他怔怔看着眼前焕然一新的“半眉”,下意识地摸了摸脑后那片重新出现的叶子,试着喊了一声。

    “是。”葵颜松了口气,用力拍了拍他的肩膀。

    “怎么回事”四喜抱着头,无力地坐下,“我记得,那一晚你跟我讲,你要去做神仙。然后,你走你的,我走我的,我下了山之后,便是做你徒弟这些年。”

    “参人一旦离开雪山到了人界,三年之内有没有为他人做庇佑的话,便会逐渐失去记忆与灵力。你的怪病便是因此而来。”葵颜淡淡道。“一个忘记身份的参人,除了不老的容颜,与寻常人类也没有太大区别了。”他顿了顿,又道,“不止你,就是我身上,也发生了一连串变故。天界大乱,我放弃神职,回到雪山,却发现你一直没回来过。于是我一面游荡人间,一面寻找你的下落,直到十年前,才在乞丐堆里找到你。我用自己的真元配成药丸给你服下,暂时遏制了你的病,可是要让你完全恢复到从前,却只能靠你自己。”

    “为他人做庇佑”四喜有些茫然地看着他,好像还不能回想起关于这个的一切。

    “我们参人最大的能力,使可以千变万化,但最终只为一个目的,便是解救他人。每一个去往人界的参人,都会选择成为一个人类的庇佑者,用我们天生的本领,替对方化解灾劫,哪怕要为此付出生命的代价。”葵颜看着他的眼睛,“那些离开我们前往人界的同族,有的为守护着的那个孩子,变成一颗起死回生的丹药;有的为了一个瞎眼姑娘,变成她手中的盲杖,护她一生都不至于跌撞;有的为一个失去亲儿而痴傻的母亲,变成了她的儿子,陪她到终老。”

    四喜的眉头渐渐皱起,似乎回想起了什么。

    “其实,我们的同族,每一个都是解王,虽然他们只是妖物。”葵颜看着最后的一点烛光,“参人一旦决定庇佑他人,便不能回头了,我们会因此永远失去本来面目,以及所有的记忆。变成药丸,便永远是一颗药丸,被人吞下,烟消云散;变成盲杖,也永远就是一根盲杖,一旦被投入火中,自然灰飞烟灭。可是,他们并非死物,他们会以这样的形态,有意识地、忠诚地,庇佑对方一世无虞。只是,当被庇佑的人寿终正寝之后,他们的去向便各不相同了,但大多数的结局,都是因为元气耗尽而消亡,最终只剩冰棺中的一片枯叶。”他叹了口气,“在那西庇佑着他人的同族心里,那个人,必然是珍贵的存在。这里头的故事,各不相同,却又都是一样的。”

    房间里,一片寂静。

    “你们都出去。”四喜突然打破沉默。

    锦袖一惊:“你想”

    “出去”四喜加重了语气。

    “走吧。”葵颜走上前,拉了锦袖的手朝外走,“他自有主张。”

    房门被轻轻带上,房间里,只留下四喜与七夕,还有一点挣扎的烛火

    13

    他慢慢走到床边,坐下,第一次仔细地打量七夕。

    如果稍微打扮一下,不要总是一身油腻腻的粗布衣裳,她也会是个秀丽动人的姑娘。

    葵颜说得不错,他已全部回想起来。那些最后只剩一片枯叶的同族们,不都是为了这些莫名其妙的人,牺牲了一生吗

    他摸了摸脑后那片“失而复得”的翠叶。参人,好不容易成人形,既定的“使命”却又轻易让他们为了某人放弃一切,且得不到任何回报。上天何苦要造出这样的妖物

    他苦笑。

    他一直在做的,不就是抗拒这个“使命”吗

    可是现在,他不想抗拒了,真心地。

    七夕就躺在那里,命悬一线。她是不是“很珍贵”的人,他不知道。他就是想救活她,就是想她好好地站在猪肉摊前吆喝,就是想她在闭花斋里咋咋呼呼。

    如果,他变成一颗解毒的药,那么,七夕这一生都不会再被任何毒物所伤而他,从此也会彻底失去所有记忆,永远变成一颗消失在她身体里的药

    就这样吧,真好笑,兜兜转转,他最终还是要踏上同样的归宿。

    “我会救你。”他握住七夕冰冷的手,看着她手指上那道伤疤,“只是,怕不能再记得如今的你了。”

    “四喜”七夕突然开了口,眼睛幽幽睁开。

    “你醒了”他把她的手握得更紧。

    “我一直是醒的。”她的声音很轻,“抱歉,你们刚刚的对话,我都听到了。”

    他垂下头:“我是妖怪。”

    “你是我最好的朋友。”她嘴角微微扬起,“看在好朋友的份上,答应我一件事行不行”

    “你说”她吸了口气,缓缓道:“我想让你,还有他,都好好活着。就这样。”

    “你”他一愣。

    “你活着,可以帮更多的人。他活着,可以让战场变得不那么残忍。”她笑着,“我没了,还会有别人卖猪肉的。”

    “不行”他厉声道。

    “行。”她努力直视着他的眼睛,做起来,“我决定了。希望你尊重我。我一点不委屈,也不遗憾。”

    “为什么非要这样”他一拳砸在床沿上,红了眼睛。

    “我爹说,但行善举,莫问前程。好多事,做了就做了,只要做的时候是高兴的,就比什么都强。”她伸出手,擦去四喜眼角的泪水,笑道,“这么多年,我总是乐呵呵的,不就是因为这句话吗我到现在也很高兴,你就别难过了,乖。”

    “蠢”他揽住她,一滴眼泪落在她的肩上。

    她靠在他的肩头,浅浅一笑:“他说,他从来没有喜欢过我,我不信。”

    他的心,莫名地痛。

    一阵微风从窗外钻入,最后一点烛火晃了几晃,熄了。

    14

    他扔掉了还剩一颗毒药的瓷**,提了一壶酒,坐在七夕家的后院。一墙之隔就是闭花斋,一抬头就能看到那棵桃树,七夕常像只猫儿一样爬上树去,然后故意倒吊下来吓唬人。

    他喝了一口又一口,桃树变成了很多棵,可始终也看不到七夕的身影。

    身后,葵颜缓缓走来。

    “明天,我去跟胡姑姑说。”他看着四喜的背影,“就说七夕急病而亡。”

    四喜伸出手,握着还剩一半的酒壶:“喝吗”

    他走上前,坐到他身边,尽量用一种轻松的语气说:“告诉你一个秘密。”

    他转过头,看着葵颜。

    “胡姑姑其实是个男人。”

    四喜一愣。

    “他本是老太太的女婿。自打妻子病逝之后,老岳母因为思女心切,患上了痴傻之症。为解老岳母心结,他带着她从老家迁到真定,从此穿上妻子的衣裳,按照妻子平时的妆容打扮自己,只为让老岳母心中安生,以为女儿还在人间。”葵颜笑了笑,“很不可思议吧”

    四喜没说话,不知该说什么。

    “老祖宗说,但行善举,莫问前程。”葵颜拿起酒壶喝了一口,“当你开始盘算回报时,行的便不是善了。”

    “你很早之前就想跟我说这句话了吧”他看了他一眼。

    “那时候说了也是无用。”葵颜摇摇头,“你恻隐之心未开,我说什么都是无用。今日若非你真心想救回七夕,令你真元归位,我的力量才能发挥作用,引你彻底复原。”

    “恻隐之心”

    “我们参人头上的那片翠叶,使我们生命的象征,也是参人天生的恻隐之心。只是,有些开得早,有些开的晚,而你是特别晚的。”葵颜叹口气,“这么多年,我带你走遍人间,身体力行,就是希望你能早日明白何为恻隐,可惜你一直无法觉悟。我之所以停在胡姑姑这里,无非也是因为她乃大善之人。我希望你可以尽可能多地留在这些人身边,耳濡目染,或许有助你早日归位。我不想你永远都做一个浑浑噩噩、没有过去的人。如今你已经恢复,今后是要维持原状,待三年之后再变回那个会忘记每个昨天的人,还是做点别的,你选择。我的真元,已不足以再做成药丸了。”

    四喜喝光最后一口酒,侧着身子躺到了地上,背对着葵颜说:“谢了。”

    “你”

    “累了,睡一会儿,别吵我。”他打断葵颜,“去跟你的牡丹花妖玩儿吧。顺便跟她说,七夕的事,不怪她。”

    “我跟锦袖”葵颜赶紧解释。

    “我说了,别吵我。”他起身,换了个离葵颜很远的地方躺下来。

    就好好睡一觉吧,睡醒之后,什么都会好。

    夜风拂过,几片桃花瓣落在沉睡的人身上,跳着舞,唱着歌,还带来一场关乎友谊、或者爱情的梦

    15

    四喜失踪了,谁也不知他去了哪里。

    袁青云被革职查办,赵云带着他的手下,被公孙瓒收入麾下,开始了他戎马生涯的第一步。

    之后,就如所有人知道的那样,这个从真定走出去的青年,从一个地位低微的小将,渐渐走到历史中最光鲜的一页。投奔刘备,忠心耿耿,当阳救主,义贯云天,军中无人不赞他“一身是胆”,就连民间也以“五虎上将”之一的称号加诸其上。

    另外,都说常山赵子龙一生未尝败绩,除了本身功夫了得之外,还因他得了涯角枪、白龙驹、无伤甲这三件法宝。更有甚者,说这位蜀国大将于古稀之年安详病逝时,身上都不曾有一块伤痕。

    事实上,这个打了一辈子仗、一生都没有脱下战甲的男人,在病逝的那一晚,曾经回光返照地下了病床,独自一人去了他存放兵器的密室。

    在那里,不止有陪伴了他一生的涯角枪,还有那一副银白如雪、与他出生入死,并且会说人话的盔甲。

    他依稀记得,这副盔甲,是在他决定离开并非明主的公孙瓒时,自己跑到他面前的,如一个活生生的人一般。

    那个夜晚,在那空旷林地里,它竟单膝跪下,一字一句说:“愿以我粉身碎骨,佑你一世无伤”

    初时,他还是吓了一大跳的。凭空跳出个活盔甲,谁不心惊

    他定下神,问它到底是何来历,它却说,它没有过去,从今之后,它便是他赵云如影随形的保护神。

    听它字字铿锵恳切,赵云莫名觉得,这盔甲像是自己认识的某个人,可到底是谁,却怎么也想不出来。

    胆大如他,终是接纳了这个从天而降的“保护神”,他带它回了营帐,并约定,在第三人面前,它都要以一副真正盔甲的姿态出现,绝不能让人知道真相。

    它极守信,数十载时光,心中只有他赵云一人,拼尽全力,护他千军万马中不受半点损伤。

    如今,它孤单单地立在密室一角,铁马金戈,已是过往旧梦。7

    白发苍苍的他,抚摸着依旧光亮的它,感慨道:“至今也不知你是何来历,实为遗憾。外间之人都称你为无伤甲,可我知道,这一定不是你的名字。”

    “我就是你,你就是我。”它沉沉地开了口,看着眼前这个虚弱的老人,莫名感伤起来,好像一个极重要的人,就要永远离开。而这种感觉,许多许多年前似乎也有过一次。可是,它记不起了,永远也记不起了。

    赵云笑起来,拍着它的肩道:“说得好这些年,我们并肩作战,有你庇佑,我方能次次化险为夷。”说着,他咳嗽几声,挨着它坐下来,“不过老伙计啊,以后我就得一个人走了。”

    “嗯。”它点点头,“人,终有一死。”

    他看看它,又看看立在另一方的依然寒光犀利的长枪,说:“若你要离开,将涯角枪带走吧。它也是老伙计,我不想它落在别人手里。”

    “好。”它又点头。

    他舒了口气,靠在它的腿上,露出孩童似的微笑:“给你唱歌歌儿吧。咱们这辈子,都太严肃了。”

    “唱吧。”它也坐下来,支撑着这个老迈的身躯。

    “水深激激,蒲苇冥冥;枭骑战斗死,驽马徘徊鸣。”

    他一边沙哑地唱着,手指一边轻叩着节奏。

    有一件事,他从未跟任何人讲过。早在他还在真定当教头时,曾在一个叫春更楼的地方,听一个姑娘唱了一曲战城南,即便到今日,他依然认定这是他一生中听到的最美的歌声。

    还有一件事,就在他遇到盔甲之前的一个晚上,有人往他的房间里放了一封信,信中只有一句话“你要永远记住,春更楼上唱歌给你听得人,叫朱七夕。”

    朱七夕他怎么会忘记这个傻丫头呢

    可惜,听说他在那个春天病故了,离世的时候才十七岁。知道这个消息的时候,他的心,空了那么一阵子。

    他慢慢地唱着曲子,声音越来越小,最后,他的头慢慢歪了下去,靠在它的肩膀上,再没有醒过来

    翌日,家人在密室里发现了含笑离开的他。

    而陪伴他一生的涯角枪和无伤甲,也在那一天,莫名失踪,从此杳无音讯。

    尾

    我的茶,很早前就凉了,因为忘了喝。

    狼狈的厅堂里,之前鸡飞狗跳得气氛被一种淡淡的悲伤驱赶殆尽,连敖炽都变得沉默而严肃,纸片儿甚至在我的肩膀上抽噎起来,角落里,甲乙是什么时候出现的,我也不知道。

    赵公子比任何时候都像尊雕塑,一动不动坐在沙发上,很久之后,才对粉西装道:“你是谁”

    “除了葵颜,还能有谁”我代他答了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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