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纵横小说网 -> 玄幻魔法 -> 我的征程始于1641

正文 第128章 不平凡的周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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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朱存极没有在周王府过夜,甚至连这顿酒都没喝完,只给朱炳坤撩了句:大哥,开封事情交给你,兄弟相信你,一定能交出一份完美的答卷。7k7k001.com

    最后临走时,还不忘嘱咐一句:记住一定要减肥,半年之内,一定要把体重降到二百斤以下。

    说完,再朱炳坤一脸蒙叉的注视下,带的一众手下直接跑了。

    你没听错,是跑了,而且是骑着马,玩了命的跑,就好像后面,有100条野狗追似的。

    他为什么跑?因为在酒席之间,被朱炳坤的一句玩笑话给吓的了,吓得他是肝胆俱裂,灵魂出窍。

    朱炳坤说了什么话,把天怕地不怕地秦王,吓成这个样。

    当官了,有实权了,再也不是养在王宫里的助了,这一高兴酒就管不住了,这嘴也就没把门了,话题也就没边了,想到哪说到哪。

    他无意之中说了一件事:在朱存极没来开封之前,李自成吓唬他们。

    说如果你们再不投降,他就把黄河大堤挖开,把开封城给你淹了,你们都死在黄河水里。

    当时真把周王给吓的个够呛,开封地势比较低,如果真的在一个特定的地方,把黄河大堤挖开,他们开封一定会死的很惨。

    说到这里,朱炳坤仰天大笑;你李自成重伤现在身,你二十万军队损失大半,仓皇逃走。

    你现成了一个真正的流寇,而且是猖皇逃窜的流寇,想挖开黄河大堤,门都没有了,开封府安全了。

    朱存极听到这里,整个人石化,然后被吓出来一身冷汗,衣服湿透。

    这段历史他还真知道,李自成真就把黄河给挖开了。

    准确的说,是明军先挖开的黄河大堤。

    杨嗣昌领着明军,打了好几个月,实在是打不过李自成,又怕朝廷责罚,于是想了一招毒计!

    把朱寨黄河大堤掘开一个口子,黄河上游连下了好几天的大雨,水势凶猛,洪水奔流而,把李自成的数万军队给冲跑了。

    当时杨嗣昌挖大堤的时候,选择地点很巧妙,挖的泄洪口也都在可控范围,等洪流到达开封时,水深不到一米。

    李自成一看,自己几万部队就这么没了,你会挖黄河,你以为我就不会呀。

    于是他玩了一个狠的,派人将马家口黄河堤坝,撅开了一个上百米宽的口子,汹涌而下的黄河水,将这个泄洪口迅速扩大到数百米,最后迫使黄河改道,

    一股洪流也许开封还能躲过一劫,但两股洪流汇聚到一起,威力之大,在凡人眼里,简直可以毁天灭地。

    洪流顺着开封古河道,奔腾而下,厚重的开封南城门,被洪流瞬间冲的无影无踪。

    整个开封城只有周王的亭楼,和两个地势较高的城门楼,露出在水面。

    有很多开封百姓被困在城墙,外无援兵,内无粮食,饥饿的百姓一度出现,人吃人的事件。

    据后来统计,开封府当时总人口超过两百万,最后存活下来的百姓,不足两万。

    这一事件,堪称灭城惨案,传说事后李自成对受灾的百姓视而不见,派出无数船只去水中捞银子。

    由于这次事件,李自成也彻底丧失了民心,清兵入关后一路逃亡。

    百姓没有如同开始那样帮助他,而是处处形成联防,对他进行阻击,直到最后死在一个农民的锄头下。

    以上这些,有些是正史,有些是传说,由于历史久远,历史的真实性无法考证。

    但李自成挖开马家口黄河大堤,这件事是真实存在的历史事件,史书有着详细记载。

    朱存极快速回到大营后,让二锤和钱二喜,各带五千人马,连夜直扑马家口大堤。

    至于朱寨大堤,那是明军干的事,因为无法打败李自成才干的,现在流寇都已经跑了,也就没必要挖了。

    不管会不会发生这件事,必须派人过去看看他才能安心,要不然睡觉都不会安稳。

    最后又将大营挪到高处,派人通知周王朱炳坤,这才安心地,迷迷糊糊睡着。

    石楼县边境,木寨大营。

    铁狗子,石猴子,正文兼,三个家伙,正满脸歉意的看着一个大男人。

    这个男人,不但鼻涕一把泪一把,诉说着自己悲惨的遭遇,还狼吞虎咽,在那里大吃大喝。

    而且边吃边哭诉:“我就说你们三个没谱吧,说好的一天就把我给放出来,结果我在那树杈上,一呆就是三天三夜。

    当时我都绝望了,估计自己的下场不是被饿死,就是被蚊子叮死,反正不管怎么死,都是很凄惨,太折磨人了,我都差一点咬舌自尽。”

    那三个无良的家伙,看了一眼,那个被蚊子叮成猪头三的信使,差一点没乐出来,赶紧把头低下。

    这吃饭的那个人是谁?就是被他们打劫的那个信使,最后他们走的时候,把他绑到的树杈上。

    说好的只绑一天,然后把他给放出了,结果呢?结果就是这仨小子把这事给忘了,忘的那叫一个瓷实。

    小伙子底气都壮,没用两三天,就连受伤最重的铁狗子,都能活蹦乱跳的到处溜达了。

    年轻人都爱显摆,平常没事,还想编点事吹牛呢,办了一件这么大事,他们仨能不显摆吗?

    尤其一群粗汉在一起,起哄架秧子,大说大闹,一个劲让他们说说,到底在闯营都经历了什么。

    这仨小子,恨不得把这件事编成小说,分章回进行讲解了。

    那故事被他们讲的。跌荡起伏,惊险万分。

    简直就是在,敌人千军万马中,杀出一条血路,重伤贼首李自成,到了最后,别说其他人,连他们自己,都相信自己是超级英雄了。

    军汉们不管你说的夸张不夸张,就图个热闹痛快,讲到精彩之处,鼓掌,叫好,呐喊,不断的帮他们烘托气氛

    最后,将故事推向了**,推向神坛,简直都成了一个传说。

    有一个光膀子大兵,问道:“最后那个,被你们绑到树杈上的那小子,他怎么样?你还真别说,他命挺好,六个信使,就活他一个。”

    这仨小子嘎一声,都没动静,你看看我,我看看。

    “我靠!”然后同时一拍脑袋,爆了一句粗口。

    忘得那叫一个干净啊,也不白活,跳起来就往马棚跑,找了三匹马,骑上马直奔绑信使周六,那个树林跑去。

    他们一进树林,信使周六就看到他们了,那哀怨的眼神,跟妻子盼丈夫的感觉,是一样一样。

    眼泪那个流哇,要不是嘴还在堵着,肯定会嚎啕大哭。

    不怪他哭,他真的差一点饿死。

    人类正常情况下,不吃饭的存活极限,有水的情况下是七天,没水的情况下是三天,今天已经第四天过半了。

    如果再晚来一两天,就算他求生欲在强大,也的活活被饿死。

    铁狗子实在受不了,一个三十来岁的大男人,老是满脸哀怨的样子,还以为他们仨把他怎么样了哪,这事说出去,容易让人误会。

    想了一下,说道:“这件事啊,确实是我们不对,你看这样吧,为了表达我们的歉意,你可以提个要求,只要我们能办到,绝无二话。”

    那个周六看了看他们,问道:“真的,什么事都行。”

    石猴子说道:“我们所说的什么事都行,是我们能力范围之内,能够办的到的,如果你要想当皇上,打死我们也做不到啊。”

    周六赶紧摆手,说道:“不要开这种杀头的玩笑,我也没那么大的野心。

    那么你们既然这么说了,那我只有一个条件,你们收我做小弟吧,以后我就跟你们混了。”

    周六感觉到了,这仨小子不一般,虽然不知道这三年轻人,到底是干什么的!

    但自从进入军营以后,从所有人对他们的态度能看出来,这三人的地位绝对不一般,跟他们混,错不了。

    铁狗子他们三个,互相看了一眼,他们没想到,他能提出这个要求,还以为他要离开,却没想到要留下来。

    铁狗子点头说道:“那没问题,反正我们现在也在招兵,我跟招兵处说一声,你过去就可以了。”

    那个信使一听这话,赶紧说道:“我想你们误会了,我的意思不是要上那里当兵,而是要跟随你们。”

    这下三人都傻眼,这是要拜他们当老大。铁狗子说道:“我想你误会了,我们三个并不是在一起,隶属于不同的部队。

    这次刺杀李自成,是临时起意,我们才凑到一块,这事完了以后,我们就得分开,各回各家。”

    那个信使,看着他们,满脸哀怨的低下了头,说道:“算了,我知道你们嫌弃我当过流寇,吃完饭我就走,不会再给你们添麻烦。”

    这信使看出来了,别看他们手底下狠,心却非常软,还都有一付仗义的性格,要不然也不会去救他,你一个流寇死不死,还能怎么滴!

    想要留在他们身边,只有一招,装可怜,他们肯定心软,不能不管。

    果然如此!

    正文兼说道:“猴子,我和狗子手底下都没有兵,你手底下管着王爷的近卫军,你就让他跟你干得了。”

    周六眼睛就是一亮,这个年轻人,居然管着秦王的近卫军,我的天呐,这身份果然了得。

    石猴子说道:“近卫军肯定是不能让它进,你们俩知道,想进禁卫军,审查相当严格。

    咱先不说别的,首先他的年纪就超了,想当近卫军第一条,就是年龄,最小不能小于14岁,最高不能超过30岁。”

    周六赶紧说道:“这个我行,我今年28岁。”

    三人瞬间眼睛直勾勾的看着他,满脸的表情很明显,哥们你这也太唬人了吧,你那满脸沧桑的样子,你要说你有48,备不住有人信,28?你骗鬼那。

    周六从兜里拿出了一张纸,递到石侯子面前,说道:“这是我从家乡走地时候,县衙开的户籍证明。”

    三人把脑袋一起一看,从出生那年算起,到今年正好28。

    石猴子挠了挠头,说道:“还真是28,看你这模样!估计经历很丰富啊。”

    石猴子想了想又说道:“行,年纪对关就算你过了!

    可是我们还有很多别的要求,比如说,必须身经百战,咱们可先说好了哦,当流寇可不算。”

    周六问道:“怎么才算身经百战。”

    石猴子一本正经的说道:“怎么的也得当个十年八年兵,才能算是身经百战。”

    铁狗子,一口把刚喝到嘴里的茶水,喷到地上。

    正文兼无语的看着的石猴子,问道:“猴哇!您今年高寿?当兵几年了。”

    石猴子高傲的看了他一眼,傲娇的说道:“像我这种拥有天赋异禀的少年,不能按常理度之。”

    “靠!”铁狗子和正文兼,同时伸出鄙视的手势。

    周六又拿出一张牛皮纸,说道:“这是我当明军时,朝廷给我发的兵证,我当流寇,满打满算,也就半年多一点。

    我14岁当兵,当年就跟着叔叔去了辽东,因为我骑术好,箭术也还算可以,所以直接就让我当了夜不收。

    我去过的地方很多,关,宁,锦,我都打过仗,我叔叔就是在锦州,被鞑靼射死的。

    我先跟的是熊庭温大人,随后又跟随袁崇焕大人,最后跟随的是洪承畴大人。

    松山一战失败后,整个关宁锦防线陷落,数十万明军被俘,成为鞑靼的汉八旗。

    我不愿当他们的奴才,趁乱逃回到山海关。

    说句实话,我对朝廷失望透顶,对明朝官场的**深恶痛绝!

    官兵拿命厮杀,却连基本的温饱,都无法保证,而那些军官确是锦衣玉食。

    我没有留在那里继续当兵,而是进入了关内,本想隐姓埋名,去江南找个地方,熬过战乱,成个家,平平淡淡过完一生。

    也许是天意弄人吧,机缘巧合下,让我遇到了李定国大帅,在他手下当了一名是闯兵,当然你们叫流寇。

    这就是我以往的经历,您看看,算不算当兵十年,身经百战。”

    石猴子一拍桌子,说道:“算,当然算,你我要了。”

    (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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