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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三十八章杨柳飞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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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青缈峰只待了一天,杨臻便踏上了前往南疆的路途,一向喜欢独来独往的她,如今唤了曾路一同上路。()

    小时候她和曾路一同去江湖上闯名号,不知道蹲了多少个街角路口,只等着行侠仗义做英雄,结果等了一个月,看着路过的行人满目慈悲的把一枚铜板抛给他们后,才收了这个想法。

    随着时间推移,两人慢慢长大,没有刻意做什么,江湖人却知道,青缈峰又出了两位大侠,一个“赤马红云杨少辞”一个“柳叶飞刀曾路”。当时曾路还抱怨过他的名号太女气,不够霸道,如今再想想,一切不过虚名而已,没什么用处。

    南疆虽然地方不大,却是最为神秘的,几百年来,没有哪个朝代哪个帝王妄图攻下南疆,南疆的手段,只有接触过的人才有资格评论。

    杨臻白衣红马,朝着南疆一步步走去,不知道迎接他们的,会是怎样的凶险。

    乾一阁藏卷库里,林风低头看了一眼静静翻阅书本的主子,只等着他开口指示。

    “去南疆了?”

    “是。”

    沉默良久,沐卿把手中的书籍合上,背在身后,“阁中处理的怎么样了?”

    林风简单明了的禀告道,“除了几个年长的长老,其它都换了我们的人。”

    “叫嚣的厉害吗?”

    林风听着沐卿不疾不徐的问话,背后出了一身冷汗,看来少主要下狠手了,“潘长老情绪较大些,其他人还好。”

    “哼!那个老古董!”沐卿轻嗤,转身看向林风,淡淡的吩咐道:“杀了,把他最得力的弟子提到他的位置,其他人暂时留着。”

    “是!”

    “他怎么样了?”

    林风知道少主子,如今应该叫主子的沐卿口中说的“他”是谁,犹豫片刻如实道:“看守的人看的很紧,依旧是不停的摔打咒骂。”

    “呵呵……”沐卿冷笑,“太平盛世尚且把乾一阁带的一天不如一天,若帝位更替,他倒是天真的想拿什么保全?”说罢叹息一声,“祖父一生运筹帷幄费尽心机才让乾一阁壮大至今,怎就生了个天真的窝囊儿子,认为不沾朝局就可以安然无虞,笑话。”

    听到一个儿子骂自己的父亲,本是件笑话,林风却不敢有任何轻视之意,只认真的听着面前主子吩咐道:“好酒好菜都送过去,除了女人,要什么给他什么!”

    “是!”林风应答一声,见沐卿摆手,轻轻的退了出去。

    诺大的藏书库安静的只剩下沐卿一人,除了桌上的那一盏灯火照亮了四周不过几尺的距离,其它地方一片黑暗。

    沐卿靠着书架望着漆黑的屋顶,他不喜欢灯火阑珊花红柳绿,只有在这种寂寥绝望的环境中,才能让他更理智的做出分析。

    筹备多年,乾一阁的大权已经在他手中,本该庆祝,却一点都高兴不起来,望着屋顶的黑暗,仿佛望到了母亲心灰意冷的双眼和已经微弱不堪的呼吸。

    那个雨夜,风雨交加电闪雷鸣,幼时的沐卿在瓢泼大雨中奔跑向父亲的书房,想让他再去看一眼母亲。推开房门入目的那个场景,沐卿每回想起来都觉得恨入骨髓,他谦逊和蔼的父亲,正搂着两个衣着暴露的女子耳鬓厮磨,那亲昵的模样,让沐卿起了浑身的鸡皮疙瘩呆立当场。

    天真的母亲离开了她的族人,不远千里随着父亲来到大梁,本以为得了一人之心可以白头偕老,没想到新婚燕尔过后,会是越来越多的冷淡,她当初不顾一切认定的良人,已经抱着别的女人,重复了当年对她的温柔。

    从记事起,不管遇到什么难事,一向温柔的母亲总会呵斥他,不许去求他的父亲,那段日子的晦暗艰难,沐卿一辈子都忘不了。

    直到母亲病重垂危,神志迷离的时候,口中唤出的,竟还是那个让她恨了多年的名字。幼时的沐卿一咬牙,只觉得世界上不会有那么薄情寡义的男人,他们之间一定有什么误会,所以才冒着大雨去求父亲看看母亲。

    可现实总会给人当头一棒!

    那个冰冷的雨夜,年幼的沐卿在大雨中长跪了一宿,听着屋里春色靡靡的声音,流干了所有的泪水和希望。

    直到天色大亮,他那父亲才衣衫不整的出来,随着他去了母亲独居的院子。

    沐卿被雨水淋了一夜,冰冷的双手颤抖着打开了母亲的房门,再见到的却是一具已经冰冷的尸体。母亲躺在破旧的床上,怔怔的睁着眼睛望着窗外,眼神已经涣散开,似乎魂魄已经离开了这里,回到故乡。

    回忆痛入骨髓,沐卿深蓝的眸子渐渐变的通红,闭上眼睛,没有一滴泪水流出。

    寂静的空间里穿来一声苍凉的叹息,沐卿重新走回灯下,乾一阁已经开始没落,若不出手,皇位动荡以后,无论是乾一阁的财富还是其收集的档案,都是每代新皇眼中的肥肉。乾一阁历朝历代与皇权的默契,不能在他这一代被打乱,所以他现在要做的,就是扶持这种默契,培养出能有这种默契的人。

    棋子已经摆好,只等着一步步的推动了。

    南疆虽然地域不大,进入了,却让人感觉踏进了另一个世界,无论是百姓的衣冠服饰还是行为民俗都有着浓郁的地方特色。

    杨臻与曾路去过了几个较小的寨子,奇闻异事见了许多,却从未有人听说过“红绛”这种花朵。

    曾路只嘲笑杨臻是聪明一世被人骗了,什么“红绛”“蓝绛”,都是别人随口胡说的。

    杨臻牵着马,尝着苗疆的地方小吃没有说话,若换作以前曾路这样嘲讽她,她早把曾路臭揍了一顿,如今南疆转悠了几天,虽然要查的东西没有什么结果,但杨臻看着曾路的状态比之前好了许多,都能和她贫嘴了,觉得这也是一项很重大的收获。

    刚到的这个寨子里,竹筒饭还是相当不错的,杨臻打开刚刚出锅的小竹筒,白嫩松软的米饭露了出来,饭的香气带着竹子特有的清香扑面而来,尝一口唇齿留香,几筷子吃下去,露出里面鲜嫩的肉片,高温蒸压下,鲜肉的油脂渗到粒粒饱满的米饭中,让每一口米饭都带了肉质的香气,又有竹子本身清淡的味道调和,不失为一种淡而不寡香而不腻的美食。

    边吃着,曾路还赞叹杨臻长了一只善于寻觅美食的“狗鼻子”,从小跟着她混吃的,准差不了。

    杨臻用筷子敲了一下曾路夹菜的手,分辩道:“什么“狗鼻子”!我寻的是美食,你吃的是狗粮啊?”

    曾路往嘴里扒完最后一口饭,问道:“咱们来了这些天了,美食吃了不少,什么线索都没有查到,是不是白来了!”

    “没有啊!”杨臻托着腮,把筷子拿在手中把玩,“一路过来,我的腰瘦了些,你的脸又大了些。”

    曾路摸上自己的脸,有些不大至信,“有吗?”

    杨臻用一记白眼回复了他。

    结账的时候,杨臻报着随口一问的态度朝收钱的店家问道:“老人家可听过“红绛”?”

    饭摊儿的老板是个头发花白的老者,听到杨臻的问话,收钱的手一顿,思索片刻问道:““红绛”是什么?是什么宝物吗?我老头儿最大的钱也就见过五两的银锭子,哪里见过什么宝物。”

    杨臻和曾路对视一眼,又一个不知道的。

    酒足饭饱,距离下一个镇子还得有一天的路程,杨臻和曾路没有再启程,只寻了个民家的竹楼住了进去。

    夜晚徐徐到来,晚风吹过窗外的竹林飒飒做响,有叶子落地发出簌簌的声音。

    一只野猫不知受了什么惊吓,扯着怪异的嗓音尖叫一声跑开了。

    竹屋的窗户被悄悄打开一条缝隙,一支纤细的竹枝探了进来,冒出缕缕白烟。

    片刻之后,窗户被彻底打开,一个鬼鬼祟祟的身影探进脑袋,见没什么动静便跳了进来。

    借着火折子翻了翻桌子上的包袱,除了一些衣物银两之外再没有什么,那人又惦着步子去了床边,看见床上被子中的凸起,抽出匕首猛的刺了进去。

    刺入的感觉不对,那人心道不好赶紧撤退。

    还未跑至窗前,从房顶的梁上嗖嗖的飞来几把利刃,薄如蝉翼的刀片在黑暗中闪出一道道寒光。

    嘭嘭嘭!柳叶般的薄刃全体钉在了墙上,力道之大入木三分有余,连同那下杀手的贼人一起被钉住。

    杨臻暗暗赞叹,曾路的飞刀用的越来越出神入化了,怪不得后来他“杨柳飞刀”的名号,在江湖上超过了她,这身手,一出手就能惊呆旁人。其实当初外公教他们几个天资不错的孩子们功夫时,杨臻也想着学这么一手飞刀的,因为看上去比较潇洒,后来想了想,觉得飞刀虽然射出去的时候帅气,用完再拔回来太有损大侠形象,不拔又觉得代价太大,这柳叶薄刃打一把就需要花费好些银子,如此潇洒不了几次,她就该喝西北风了。而曾路开心的选择了飞刀,当初杨臻还觉得曾路傻,但后来才知道,曾路的家人是当地有名的富商,生意遍布大梁,根本不差这飞刀仨瓜俩枣的钱,在那一段时间里,也仅仅是那一段时间,杨臻对曾路态度温柔了许多,有种傍上金主的感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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