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纵横小说网 -> 玄幻魔法 -> 重生农家明月

正文 【0191】情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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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凌月现在已经在镇子上的中学读初三,再过几个月就要参加中考读高中了。

    她在四年级下学期的时候又跳了一次级,直接升到五年级,初一下学期的时候又跳到初二,以后就不准备再跳了。

    她跳级的原因,自然是不想浪费那么多的时间,她想早点读高中读大学。

    而这三年里,小霍盛也接连跳了两次级,现在已经读五年级了。

    两人都在镇子上读书,一个小学一个中学,俩个学校相隔几百米。

    小学要比中学放学早一些,因此小霍盛每天放学后都会去中学门口等凌月放学,然后一起回家。

    学校里也有不少人知道,两人是娃娃亲的关系,开始的时候大家还会开玩笑或者以此嘲笑几句。

    但凌月和小霍盛对这些人和这些话,从来都是无视的态度。

    时间久了大家觉得没什么意思,也就不拿这些来说嘴了。

    凌月家也早就盖了新房子从爷奶的院子里搬出去住了,是在弟弟小凌天出生的那年夏天盖的。

    那一年,因为开小吃铺子赚了些钱,小雪和小凌天也都交了罚款,落实了户口,再也不是别人口中的小黑孩了。

    如今,小凌天也已经快三岁了,长得虎头虎脑聪明又可爱。

    很黏凌月,一天见不到就亲的不得了。

    除去盖房子和交罚款的钱,这三年来爸妈也存下了大几万。

    村里人虽然不知道凌月爸妈赚了多少钱,但是看他们家盖得整齐的大瓦房就羡慕的不得了。

    尤其是冯爱英,妒忌的眼都红了,每次看到吴秋玲就会说上几句酸话刺上几句。

    吴秋玲做了几年生意,形形色色的见得人多了,嘴巴也利索了很多,才不吃她那一套,总能给她怼回去,每每都气的冯爱英瞪眼咬牙跳脚却又无可奈何。

    哦,说到这里不得不说一下,冯爱英去年的时候生了个女儿,现在也已经一岁多了。

    之前还想让凌爸帮他们拿罚款,凭什么?

    凌爸现在可不是上辈子的那个脓包冤大头,各自的孩子各自负责,养不起就别生!

    就算是老太太找凌爸闹了一场,凌爸也没有松口。

    笑话,老二两口子又不是不赚钱,不可能连个罚款都交不起!

    最后还是老爷子出来镇压一番,老太太才不得不作罢!

    凌月一看那女娃的长相,就知道这是个奸生女无疑了。

    老太太还整天宝贝似的,抱着那女娃满村子的溜达。

    自从冯爱英生了个女儿,老太太便留在家里帮他们带孩子,也不去镇子上了。

    不过冯爱英两口子每个月会给她三十块钱,说是孝敬她的。

    虽然老太太没有帮着吴秋玲带过一天孩子,但凌爸也不想让她整天挂在嘴上说老大两口子不孝,不给他们养老钱。

    每个月也给三十块,不过都是直接给老爷子手里,老太太连点毛都摸不到。

    那女娃的事除了凌月,大家还都被蒙在鼓里。

    尤其是二叔凌辉,已经绿到头顶了还不自知。

    不过,他也不是个什么好鸟。

    其实他也有个相好的,只不过从来没被大家撞到过罢了。

    这几年凌辉在镇子上也赚了些钱,小餐馆也由原来的一间小门面变成了三大间。

    虽然赚了钱,但两口子没有一个会过日子的,一个爱打扮,一个没事就偷着玩几把,所以基本上也没攒下什么钱,都吃喝玩乐了。

    所以看到凌月家新房子也住上了,家里彩电冰箱洗衣机啥的都有,在城里应该也赚了不少钱,心里的妒忌是忍都忍不住的。

    这两年凌月家的小铺子也扩大了,因为杨奶奶的大儿子前年转业到地方武装部当了部长分了房子,就把杨奶奶接过去跟他们一起住。

    所以杨奶奶也不卖茶水了,把整个院子都租给凌月家了。

    经过杨奶奶的同意后,院子里的几间房,简单改造了一下变成了几个单间。

    姑姑凌秀出嫁后,凌月的爸妈又找了个帮忙的服务员。

    可后来铺子一扩大,人手还是不够用,凌月干脆让爸妈聘请了一位菜烧的还不错的厨师,又找了个服务员。

    虽然多了几个人开销大了,但待客量同样也大了,而且爸妈也不用那么忙了,可以减轻一下他们的工作量。

    凌爸平时就负责干些零活和买菜什么的,妈妈就负责在柜台算账收钱还有照顾小凌天。

    每年夏天的时候,凉皮和肉夹馍的生意依旧火爆十足,还增加了一个米皮。

    虽然县城已经开始出现了其他卖凉皮的人家,但他们家的口碑已经建立起来了,所以回头客还是很多的。

    而且凌月还让爸妈用甜菜根,黄瓜皮汁和黑枸杞汁或者紫米,以及胡萝卜汁,做出了果蔬五彩凉皮五彩米皮,不但好看还好吃。

    对于赏心悦目味道又好的东西,大家当然都很喜欢,所以他们家凉皮的生意一直是佼佼者,盖过了县城所有凉皮的生意。

    冬天的时候,凌月和厨师研究了一下,还推出了各色砂锅以及麻辣烫。

    天气冷的时候,吃上一个羊肉砂锅,或是来上一大碗鲜香麻辣的麻辣烫,吃的浑身都热乎乎的冒汗,别提多舒服了。

    冬天也是有凉皮的,不过准备的量少,大多都是要炒的。

    因为天气这么冷,吃了凉皮就更冷的打哆嗦了。

    现在的条件可没有后世那么好,到处都有空调暖气的,天气越冷越是想吃冷的,那样才觉得过瘾。

    凌月家的这个家常味道小吃铺子,在县城里已经是远近闻名,生意好的让附近那些干餐饮的都妒忌。

    价格实惠,干净卫生,重要的是味道非常赞,吃过一次就老想着下一次!

    因为店里晚上有厨师看着,买的那座房子也有那两个服务员在住着,所以现在凌爸和吴秋玲基本上每天都是要回家来住的。

    除非遇到天气不好的时候,才会在城里住。

    对他们来说,还是住在自家盖得新房子里更舒服自在。

    自己打下的江山,怎么看怎么顺眼!

    堂屋是四间大瓦房,内部是凌月设计的,四室两厅。

    爸妈一间卧室,凌月和小雪各自一间,还有一间是小凌天的。

    然后一间餐厅和一间客厅。

    厨房并没有设计在堂屋里,因为农村都是要织地锅的,他们这里冬天又不睡炕,所以厨房在院子里。

    院子东西各两间房子,东面两间是厨房和储物室,西面两间是一个洗澡间和一间客房。

    凌月原本是想要花花师父来住客房的,不过老头儿说不喜欢,他还是习惯在无名山住,一个人自在又清净。

    家里现在已经有了两辆自行车和一辆三轮车,三轮车是凌爸平时买菜和食材用的。

    自行车除了舅舅送的那一辆,还有一辆凤凰牌26型号是凌月的。

    为了每天上下学和去店里方便节省时间,凌月自己掏钱买的。

    她现在也是有好几万身家的人,去年还把城里那座房子邻墙的那一座房子给买了下来。

    这一块再过几年就会变成黄金之地,既然有人卖,凌月自然不会放过这么好的机会。

    不过这座房子比林建新家当初的房子要破旧一些,主要是那家人住的不爱惜。

    凌月只花了两千两百块就给买下来了,反正也住不了那么多,正好把她戒子空间里的那些老家具都给清理出来放进去当仓库用了。

    空间一下子腾出一大半的地方来,不过小狐狸送她的那些瓶瓶罐罐和首饰盒,还有她挖出来的那一罐金条和银元依旧放在里面!

    还有这几年她画设计图赚来的钱,爸妈从没问过多少,也没要,只是说让她自己存着,也都被凌月放在空间里面。

    因为这里堪比银行的保险库,比任何地方都安全。

    有什么比随身携带着金银珠宝,而别人又看不到更爽的事呢!

    这样一想,自己不就是个行走的金库嘛!

    那座房子后面也有一块菜地,只不过那房子之前的主人比较懒,就种了两颗无花果树,其他的地方都被野草占满了。

    无花果倒是个好东西,所以就被保留下来,其他地方则是被爸妈给清理出来继续种菜了。

    新买的房子跟他们之前的那座房子虽然不在一条巷子里,中间却只有一墙之隔。

    于是凌月让凌爸找人把那堵墙给拆掉了,两院合为一个,院子里的面积一下子又大了不少。

    正好用来摆放这几年又发展壮大出来的花草,之前的院子里已经摆的满满当当,快没有下脚的空了。

    住在这里看家的两个服务员说,夜里起来上厕所好几次都被花盆给绊倒了。

    因为有好多花草繁殖能力还是挺强的,所以几年下来就发展了这么多。

    吴秋玲除了拿回家里不少,店里也摆了不少,剩下的也舍不得丢掉,有喜欢养花草的,还偶尔会送人几盆。

    今天是周六,只上一上午的课。

    放学铃声一响,凌月就快速的收拾好书包,走出教室准备去车棚子里推自行车。

    她已经两天没有见到妹妹和弟弟了,前两天下雨,爸妈他们没有回来住。

    凌月打算去县城,晚上再跟家人一起回来。

    可还没走出几步,就一下子被人叫住了。

    “凌月!”

    “这位同学,有事吗?”

    凌月回头看了一眼叫住自己的男生,好像是他们班级一个叫石峰的男孩子。

    因为凌月是跳级的,所以这个男孩比她大两岁。

    听说这个男孩子的爸爸是前两年新调来的镇长,妈妈是做生意的,家里挺有钱。

    而且上面有三个姐姐,家里只有这么一个男孩,被爸妈当成眼珠子,几个姐姐也把他宠的跟娇宝贝似的。

    要是有谁说他一句重话,几个姐姐就找到人家门上去理论。

    若是这个唯一的弟弟被人欺负了,他几个姐姐估计能把人家的家都给拆了。

    “这,这个给你……”

    石峰被凌月清澈的眼神看的有些不知所措,脸色红红的,忽然把一个折好的纸塞进凌月的手里,然后像只受惊的松鼠似的跳开跑了。

    莫名其妙!

    凌月看了眼手里的纸,心想什么东西啊?

    正好这时,凌月的同位也追了出来。

    这是一个叫林玉玉的女孩子,长得挺漂亮,瓜子脸,双眼皮大眼睛,弯弯的柳叶眉。

    是班里同学公认的美女,时常把凌月和她拿到一起比。

    于是大家一致得出一个结论。

    论容貌,两人不相上下,论学习,凌月没跳级之前林玉玉是前三名,现在只能排到前四名。

    不过林玉玉的人缘一直挺好,凌月则是有些我行我素,对谁都不会太冷但也不算热情。

    就是存在感很低的一个人,用一个词来形容就是比较低调。

    不到考试出成绩的时候,大家基本上都想不起她。

    再说她是跳级生,比班里的同学都要小两岁,跟大家不怎么接触。

    所以大家觉得在各方面的条件上,两人算是旗鼓相当,打了个平手!

    正好两人又是同位,所以被人暗地里喊初三一班的冷热双花。

    一个冰冷淡漠,一个热情奔放!

    “凌月,我,我刚才看到石峰给你东西了?是什么?是不是给我的回信?肯定是的,快给我!”

    凌月哦了声,才想起来,这姑娘昨天自习课上好像让她帮忙往前面传了封信。

    石峰就坐在凌月前面的前面,昨天林玉玉写了个纸条,也不知道写了什么内容,还用一张纸包了起来搞得神秘兮兮的,然后让凌月帮她传给前面的石峰。

    凌月当时正在看英语书,也没多想,反正顺手的事,就用笔捅了捅前面的同学,小声的跟他说帮忙传给前面的石峰同学。

    那同学接过去的时候,还奇怪的看了她一眼,然后不知道又跟前面的石峰说了句什么。

    石峰还回过头往她这边看了看,凌月也没有在意,继续背英语。

    这会听到林玉玉一说,就想起这件事来了,于是把纸条往她手里一塞。“哦,给你!”

    然后去车棚子里推了自己的车子,独留下打开纸条,看完后害羞的捂着脸,脸色一片羞红的林玉玉。

    看她这幅样子,凌月脑子里顿时闪过两个字。

    早恋!

    十四五岁的年纪,可不正是情窦初开容易早恋的时候。

    卧槽!

    这么说她在不知道的情况下,在中间充当了一回鸿雁,给两人当了传递情书的信使!

    走出学校大门,一眼就看到站在大门一侧等她的小霍盛。

    小霍盛也一眼就看到了她!

    在他眼里,好像除了凌月,也看不到其他。

    十岁的小少年,个头已经快到凌月的眉头那里了。

    再过一两年,估计就能撵上她了。

    因为练武,他的身形挺拔,比同龄的男孩子要高出大半头。

    “小月,今天是回家还是去城里?”

    “去城里吧!我已经两天没见到小天天了,他肯定想我了!”

    说起弟弟小凌天,凌月唇角就扬起温暖的笑意。

    小霍盛也很喜欢小凌天,可是每次看到凌月这样子,心里还是忍不住有些醋意。

    自从多了个跟他争宠的小舅子,他和小月独处的时间少了好多。

    他不开心!

    可就算这样,还是要讨好小舅子才行!

    因为小舅子喜欢他,小月也会喜欢他。

    小霍盛从凌月手里接过自行车,说道。“我骑车驮着你!”

    “好啊!”凌月还是挺放心的。

    小霍盛骑车还是挺稳当的,学自行车的时候一次都没有摔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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