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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四幕钟塔之镇(4) 无颜者朋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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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艾斯带着小女孩,从城镇外围的林荫道走进街道,脚下的道路由普通的鹅卵石铺成,一排排看似坚固发房舍也大都是用打磨过的普通石块砌墙,房顶则是石板瓦。在他走过那些屋舍的时候,可以清晰的看到这些黄铜的牌子和锡牌上面是一个个小钻孔所组成的四位数的号码。

    “艾斯,有人过来了。可以问一下你要走的路,不要在凭你的直觉来走你看。”

    小女孩单手越过艾斯的耳朵

    ——在这个并不算大的小镇中央,从圆边广场迎面走来两个并排走来一男一女的青年,他们统一穿着马裤,带着猎枪,一把剑和兔皮帽。

    在两个人的背后,由平坦的石岩搭建而成的广场支撑起十二根钟柱,微微向中心的那个笔直的巨大钟塔倾斜,让靠近正中央的地势尖塔显得更加高大威严。

    似乎是发现了他们,里面的女生便向他们挥手,而其中的男生则挥舞着拳头冲来。由于距离尚远,他就像在完成一项吃力的马拉松。

    “他们好像很认识你的样子”小女孩问到,“仇人”

    “怎么可能是最好的朋友啦。这是我以前的两个朋友,邦妮和詹姆。我们以前一起玩的很好,他们可都是附近优秀的猎手。拿着剑冲过来是他独特的问候方式来着。”

    “真的不用紧张么好吧,那他们的脸,又究竟怎么回事面容依旧看起来模糊不清,就像一团水汽似的。”

    “因为他们是无颜者。”

    “无颜者”

    “是啊,就是看不清脸的意思,不过如果相处足够久了,还是能发现彼此细微的差距,就拿我的经验好了”

    艾斯有点尴尬的挠着头发——他的那头刚剃不久的栗色短发,由于在森林里出了不少汗,已经掺杂了许多碎叶片,一缕一缕的纠结在一起,

    “头发的颜色呀,体格呀,还有语气,性格之类的。即使是作为执役者,毕竟我以前就是住在这里,待了很长很长时间。交过不同阶级的其他几个人也是正常的吧。你问题可真多。待会儿再解释好么。”

    “嗯。”

    艾斯露出自认为能最让人信任的——傻笑,拍了拍她埋在自己背后的小脑袋。因为她身上的淤泥在阳光的照射下已经发灰发白,长发就像全身身覆盖着墨蓝色的羽毛。

    “先麻烦你下来,靠在着个石阶上等一小会,毕竟我以前的两个朋友都是些暴性子呢。”

    “小心些,艾斯。”

    “我没问题的。”

    才将小女孩安顿好,一个阵气流击打向艾斯的背部,而艾斯及时的躲开,躲过名叫詹姆的无颜者少年来了一个说不上偷袭的攻击。

    “艾斯,好久不见我和邦妮总是在担心你离开时钟塔镇湿润、多砂的生态会不习惯呢。但看来你不仅生龙活虎,就连取向都改变了这是你从哪儿弄来的小女孩,你还说过自己可能会喜欢成熟一点的女性呢,她是钻石城的居民么”

    “不,她是我在对面森林发现的,她失忆了,也想不起家人,所以现在是我和尤利乌斯的客人。和王城没有关系。”

    艾斯用背倚着夺下的剑,又将自己的木剑插在面前,审视着昔日的朋友

    ——詹姆长得和艾斯倒有几分神似,但年纪似乎更大一点,头发偏向土黄,属于那种心智过早成熟,可能容易秃顶的那一类人。

    “你看上去比较激动呢,怎么回事,老朋友”

    “你明明知道我现在有很大很大的大意见。最重要的一条就是,请你在我们面前不要再提那个钟表匠了,好么。我的意思是。艾斯自从你被选中为骑士,当然,这很荣誉。可是”

    詹姆深呼吸了好几次,努力的在寻找措辞,但是他的语气里充满愤怒,

    “如果你坚持和钟表匠来往——我不管他是不是也是新任的,反正就已经让我们难以忍受了。‘钟表匠的钢爪挖掉反抗者的心脏,将它放进麻袋,收集进被遗忘的居所。一二三四五多枚,钟表匠所收集的,滴答滴答人们的心脏。’你可以把它当成歌谣,但许多惨案就一件件得发生在我们身边。”

    “哈哈。那可真头疼啊。詹姆,今天热的不适合运动,如果你当真想决斗的话——”

    “哇哇,不要打架。比起这个,詹姆,艾斯!你们俩!快瞧瞧我发现了什么。好可爱啊!”

    仿佛是救场一般,二人组无颜者的第二人——短红发的女孩邦娜也终于跑过来,不远处石阶上的小女孩头发揉皱成一团,跳舞似的将她一起旋转到即将开打的两个男生之中。

    “唔请你不要这样抓,很疼的。”

    由于整个地被按进邦妮怀抱的两胸之间,小女孩挥舞着双臂痛苦抗议。

    但邦妮岔开腿,毫不忌讳的欢笑着,有点阔肥的背带裤用两个带子绕过她的肩膀系起来,草莓般火红的短发在飞舞着,显得无限活力。

    艾斯:“”

    詹姆:“”

    邦妮笑着——或许是笑了,因为她的脸和她的同伴詹姆一样,就像冷凝的白色水珠或者棉絮所组成的,看不出任何的表情。

    “不管怎么说,她该稍微剪一下头发了,如果一直这么垂落到脚踝,是很容易被梳子梳掉,或者一脚踩到的不管怎么说,她鼓腮帮子的样子真可爱,真是少女杀手!我喜欢。”

    “喂,我说邦妮”詹姆无奈的说到,只是为了缓解一下尴尬的气氛,“不久前你还说蛮喜欢我的呢。”

    “嘛,喜欢有着许多种来着。我也喜欢艾斯——因为你们都是我的好伙伴。”邦妮将头偏转过来,直率的看着艾斯。

    “虽然平时打猎的时候都是在拖你们两个男生的后腿,但如果说是去抢蜂蜜,我也能拿着枪托,一下子把灰熊的脊背给拍折了。别看我力气比起你们差些,我远强于普通女生,信念也是同样有力的。”

    “邦妮,你真是老样子的可靠。”

    艾斯哈哈的笑起来,将插在面前的剑拔起来扔回给詹姆。

    “我也喜欢你,邦妮,更喜欢我们过去那种无忧无虑的感觉,而不是被提拔到王城之后,穿着蓝白相间的训练服,在塔尖和角塔之下防备什么暗杀者,没有一个朋友。”

    或许情况要更糟糕一些,如果在未来阶级依旧不够,艾斯就只能一直在暗处当王族眷属的护卫,和那些他不喜欢的人寸步不离——那还是在入城之前,他就和邦妮这么形容过,但那时他们一起坐在林中萤火虫的聚集地,细树枝上叉着新猎的小野猪,而詹姆因为火不够旺而苦恼的和他们开玩笑。那时他们觉得未来的安排都像是一场梦。

    直到真正到达王城,艾斯驻足在无数角塔和黄白相间的建筑阴影里,就像是一台没有感情的站岗机器。只等着将长剑端平并送向叛变士兵的喉咙,看着他们的头盔向后倾斜,将血流满铁甲衣。

    他才发觉一切都是真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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