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纵横小说网 -> 历史军事 -> 浮生物语3

正文 第51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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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网上的、对其中几位自杀者的亲友采访出现在显示屏上。swisen.com

    被模糊了面目的老妇人哽咽着说:“我知道他一直喜欢那个女人,可人家不喜欢他啊,人家结婚了啊这都好几年了啊,他一直说他不想爱了,累了。可后来他还是主动去了婚介所登记,我以为他放下了,可他怎么就想不开撇下我们老两口可怎么活哟”

    背对着镜头的大叔,佝偻着背,低沉地说:“我跟她妈妈现在最后悔的,就是对她说了重话,还逼她去婚介所。她说她不懂爱不想爱也不想结婚这傻孩子怎么就唉”

    婚介所每个都去了婚介所。

    而最后一段视频里的一个细节更是确定了我们的猜测

    情绪略激动的母亲,手里紧攥着一张红色的卡片,在镜头前边擦眼泪边语无伦次地说:“她好不容易才愿意放下那个该死的初恋去婚介所,我以为一切都往好的方向走了,可怎么突然就从那么高的地方跳下去了呢那么高啊,多疼啊”

    敖炽摁下暂停键,所有人的目光都聚焦在那张模糊的红色卡片上,在沉默中达成了共识。

    看似毫无关系的人与事,似乎都渐渐被同一个元素穿到了一起

    花月假期。

    九厥回头,望着沙发上甜梦正酣的“未婚妻”,皱眉喃喃:“沈子居”

    3

    入夏以来,今天最热,柳枝树叶都被钉死在灼热的空气里,一点蝉声都听不到。走在西安城里,随便摸摸哪里的城墙石柱,手掌便有七八分熟了。

    沈子居坐在正屋中,簪花披红,一身隆重,只可怜帽檐下的汗水前赴后继,几乎淌成一条小河。

    盛装的沈老夫人住着鹤头杖,一双老眼已朝门口张望了不知多少回,却始终望不到想要的场面。

    今日,西安城中小有名气的沈公子大婚,迎娶沈家世交、洛阳富商岳万湖之女岳如意。郎才女貌,皆大欢喜。

    沈老夫人花去无数个年月来盼望唯一的孙儿成婚生子,眼见着能在踏进棺材前见到这一幕,真是死也瞑目,不怪她高兴得整夜未眠,天不亮就催促着府中众人再把迎亲事宜捋一遍,不得有任何差池,好像要成亲的事她自己一般。

    新郎沈子居则淡定多了。虽然他也一夜未眠,但不是激动得睡不着,而是伏案眷写了一整夜的春江花月夜的乐谱,直到天明前才倦极睡去,若非奶奶的拐杖敲得疼,他能一觉睡到另一个天明。自小失去双亲的他,由这位行事专断果决地老太太一手养大,不忤逆她的意愿是他爱这位唯一至亲的方式,包括娶岳如意为妻。

    他都快忘记岳如意的模样了,记忆力只模糊存留着一个笑不露齿,连一只蹦过的青蛙都能令其花容失色的小丫头,应该是不美也不丑,若无一身华服衬托,放到人堆里也就找不到的那一种。十年前,八岁的她曾跟随岳万湖来沈家拜访,小住了几日。身为小主人兼大哥哥的他,带着这个白开水一样的小妹妹在沈府里钓了几次鱼,画了几回画,基本上都是他在做,她在看,不发表任何意见,只偶尔掩口轻笑,十足大家闺秀。沈老夫人却将这个丫头喜欢到了心里去,直白地跟岳万湖将,沈家儿媳,非如意莫属。岳万湖没有异议,商人出身,算盘拨得精透,沈家在西安城中虽不算豪门巨贾,但旗下酒楼当铺田产也颇丰厚,想想自家在洛阳也算不得拔尖儿,这小女儿又非倾国倾城,难为豪门官宦家看中,倒不如风光嫁入沈家当少奶奶,两家联姻,生意上还能互相扶持,怎么也不亏。

    于是,在两位当事人都不知情的情况下,他们的未来就在两家大人碰在一起的酒杯里决定了。

    婚期本在三年前,奈何岳万湖在一次进货途中身染恶疾,没几个月便撒手人寰。岳如意守孝三年,方才等来出阁之日,由岳家二公子送亲,一路往西安而来。

    可是,直到约定的黄道吉日,沈家大门都未出现送亲的队伍,连个遥远的喜乐声都没听到。

    岳家的作风是出了名的守时,岳公子更是亲笔书信定下日期,说这一日花轿必然准时到达,沈家只需做好迎亲拜堂之准备即可。

    眼见着天边已经烧起晚霞,这花轿还是毫无踪影。出去打探的下人一拨接一拨,却没有一个带回有用的消息,只说都跑到西城门外了,还是不见送亲队伍的影子。

    受邀的宾客们在偏厅中窃窃私语,有人说自洛阳往西安这一路,若想抄近道,便要自黑狐岭过,偏偏最近这地方山贼闹得厉害,杀人越货,几队商旅都遭了道儿,这岳家当家若不知这一茬,偏往那黑狐岭去的话

    不慌不忙地马蹄声由远而近,走进大门的却不是期盼已久的岳家的人。

    年轻的灰衣后生,顶着一头世间少见的湖蓝色头发,拎着一个黑亮亮的小酒坛,满脸笑意地进来:“来晚了来晚了,为贺沈兄大喜,专门找了这坛陈年女儿红。”

    原来是沈子居的酒友,沈家上下都识得此人,偶尔来找他家公子喝酒的闲散人士,不知来自何方也不知做何营生,只听见沈子居称他九厥兄弟。反正大家的心又沉了下去。

    “这是怎的天都要黑了,为何府中”九厥环顾四周,红绸红灯红喜字,就是不见红花轿,空荡荡,冷清清。

    沈子居摇头:“不知。说是近日午时必到的。”

    “不能再等了。”沈老夫人的拐杖往地上一杵,“子居,你带几个身手好的,亲自出城区看一看”

    沈子居牵起袖口擦擦额头上的汗渍:“再等等吧,许是路上耽搁了片刻。如意的兄长个个拳脚功夫了得,她二哥还是开镖局的,有他护送,出不了乱子。”

    闻言,沈老夫人觉得有理,稍稍安稳了些,在屋子里来回踱步,喃喃:“菩萨保佑,一路平安。”

    九厥想了想,上前对沈子居道:“天色已晚,宾客尚在,老这么等不是法子。你是新郎官,不宜奔忙,不如我替你去看看,反正我的马儿刚吃了草,多跑跑才好。”

    说罢,他转身便走,却被沈子居拽住:“你近日为酿新酒已是劳顿不堪,实在不能再劳烦你跑这一趟。再等等吧。”

    等还等自己老婆都不知上哪儿去了,就一点不担心吗

    九厥知道沈子居是个慢性子,平日里话不多,除了喜欢与他围炉品酒,便是钻研书画乐器,字写得好,画画得好,随便一件乐器到他手里都能奏一支好曲,行云流水绕梁三日,明明是个开酒楼开当铺的小老板,偏偏风雅的紧。听说沈子居要娶亲,他真是饭都来不及吃,便从千里之外赶回来参加酒友的婚礼,因为他实在太好奇怎样的女子才能成为这个貌比潘安、心思玲珑的男人的妻子。

    几年前,四海游荡的他来到西安城,于城中一年一度的“品酒大会”上与沈子居相识,此会之参与者皆以黑布蒙眼,品数十种美酒,谁说对的品种多,谁便是当年的“酒仙”,可免费享用城内所有酒坊酿造的好酒一年。那一次,他与沈子居打了个平手,这倒是意外的。以他酿酒仙官的身份,多年来能在“酒”上与他势均力敌的,沈子居是头一个。这小子懂酒,却不好酒,谦和地把冠军之位让给了九厥。一来二去,两人因酒结缘,倒也引为酒友,但凡他到西安城,少不了找沈子居喝两杯,后来,沈子居在郊外建了一座名为东篱小筑的别苑,他去过一回,依山傍水,景色甚好,这小子的日子过得确实逍遥。

    只是,这位岳如意小姐,倒从未听沈子居提起过。他几乎从不谈起任何与终身大事有关的事情,不像别家有钱公子,到了二十好几的年纪,爹都当了好几次了,而他,似乎对任何女性都没有兴趣一般,害得九厥一度以为他有断袖之癖。

    如今他突然说要成婚了,新娘子还是青梅竹马,九厥哪有不快马加鞭赶来看热闹的道理

    可他来了,却连新娘子的一根头发都没看到,着实扫兴。更扫兴的是沈子居的态度,这半死不活的“等等等”,好像要成亲的人压根不是他。

    “天都黑尽了,我还是去瞅瞅吧。若真是再城外遭了什么麻烦就不好了。”九厥拉开他的手,执意要出门去。

    “你去了又有什么用呢”沈子居似乎急了,脱口而出。

    九厥停下来,奇怪地回头看他,这小子今天怎么了平日里就算被人惹怒了,也不见得有这么大的声音。

    “子居”沈老夫人也怒了,“你这算是唱哪一出让你带人去,你不去,如今九厥说去,你也不让人去,你就一点不担心如意的安危吗”

    “担心”沈子居看着沈老夫人愤怒的双目,竟然笑了,“我连她长什么模样都不知道。”

    九厥微微一怔,看来,所有人都盼望的亲事,偏偏不是新郎官盼望的呀。

    沈子居身上挨了重重的一记拐棍儿,纤瘦的他差点没站稳。

    “就算你一辈子不知她长什么模样,她也做定了我沈家的媳妇”沈老夫人气得浑身发颤,指着沈子居道,“你不去找,我去西安找不到我就去洛阳找总得要个说法”

    “您老消消气”九厥赶紧搀住年迈的老太太,“沈兄弟必然也是一时情急才乱说话,谁的媳妇丢了能不着急呢,您先缓缓,我马上去看看”

    沈子居石头一样戳在那里,好像这里发生的一切都与他无关,只有揣在怀里的那张乐谱,才是他的全部。

    “这个不孝子”沈老太太被九厥搀回椅子上坐下,气愤难平地责骂,“二十有三乐还不成婚生子,如何对得起你早死的爹娘”

    话音未落,几个仆役领着一个衙差打扮得男人匆匆忙忙地跑过来,男人脸上一脸肃穆之色,一看便知带来的不是好消息。

    “见过沈老夫人。”衙差朝她做了个揖,“卑职奉李大人之命,有事相告。”

    生老夫人心下一紧,忙说:“官爷快请说。”

    “两个时辰前,有路过的樵夫于城外黑狐岭出口发现一支送亲的队伍。”衙差顿了顿,“均遭杀害,陪嫁之物悉数失踪,疑是山贼所为。”

    沈老夫人的拐杖“当啷”一下滚落在地。

    沈子居则更像一块石头了,脸上说不出是一种怎样的神情,不是悲伤,不是愤怒,倒像是早知道会有这么一回事,但真的发生了却又难以置信的诧异。

    “全部遇难”九厥倒抽一口冷气。

    “万幸尚有一个活口。”衙差道,“几具尸体之下,发现了尚存一息、身着喜服的新娘子,已被救回,大夫诊治过,说只是几处皮外伤外加惊吓过度,无大碍。此女自称姓岳,名如意,大人知沈公子今日娶岳家小姐,这才派我过来,请公子即刻随我走一趟。”

    “如意还活着”沈老夫人一听,魂魄顿时又齐聚了,跳起来抓住沈子居,“还发楞走啊”

    沈子居像个木偶,被焦急的外力推推搡搡挪到了屋外。

    所有人都以为,他是经历了太快的大悲大喜,情绪跟不上行动。

    九厥全程相陪,从沈府到官府,沈老太太永远比沈子居走得快。当躺在床上的脸色煞白的姑娘看到急切奔入的众人时,她并不貌美的面孔瞬间盖满泪水,满是伤口的双手很努力很努力地伸出去,扯住沈子居的袍角,哽咽着喊了一声:“子居大哥”

    纵非佳人,我见犹怜。

    沈子居这才回了魂,俯下身来握住岳如意冰凉的手:“没事了,安全了。”

    有心上人安慰,岳如意这才“哇”的一声哭出来,一把抱住沈子居的手臂,再不肯松开。

    沈子居一动不动,任由她依靠,轻轻拍着她的背脊。

    案头烛火微微跳动,沈老夫人一边抹眼泪一边双手合十,谢神佛庇佑,留了如意一条性命。

    九厥觉得自己也应该为朋友高兴,可一看到沈子居那张不温不火的脸,又始终觉得哪里不妥。

    衙差们知趣地退了出去,在西安这个地方,他们好歹是要给沈家一点面子的,毕竟,沈老夫人每年都会在自家酒楼里请他们吃个“辛苦饭”,遇到哪个官差手头紧,只要去的是沈家当铺,决不失望而出。小恩小惠也能收买人心,否则每月每天都有人伤亡,衙门里哪管得了那么多。

    “未来的沈家少奶奶真是福大命大,这样都死不了。”

    “看这杀光抢尽的作风,十之**是李大胡子干的。出没黑狐岭的山贼,没一拨敢有这么狠的,除了他。”

    “可我听在洛阳当差的表格说,李大胡子年前在京城落网了,好像还被砍头示众了。”

    “嘁,真抓住了还是随便找个人定罪,谁敢保证”

    “那时谁敢的太损阴德了。”

    “鬼知道。走走,吃酒去,忙活一天了,又累又渴。”

    两个衙差低声闲聊着走开,说的话却一字不漏落到九厥耳里。

    他也退出房间,把宝贵的劫后余生的时间留给那对将成的夫妻与百感交集的老太太。

    最坏中的最好,起码新娘子还活着。

    此刻已近子时,仍感闷热,整座城睡了一大半,还有一小半在美酒与声色之中消磨着,没有人知道,沈家在一夜之间经历了怎样的折磨与惊喜

    4

    “然后呢”

    “然后,沈子居把岳如意接回了家,不久后婚礼如期举行。我喝了他们的喜酒之后便离开了西安。等我再次去到这座古城时,已是两百年之后了。沈府之人早已作古,没有后人,沈府跟东篱小筑也都不复存在。”

    “你怎么那么久才回去姓沈的不是你好友吗”

    “刚好我那阵子忙啊,天界那帮老鬼天天跟在我屁股后头催我酿酒。再说了”九厥纠正我,“我与沈子居不是好友,只是萍水相逢的酒友罢了。像他这样平淡出现又平淡消失在我生命里的人,太多了。所以永欢一提起他,我还想了半天才想起这号人呢。”

    我从后视镜里看着刚刚从回忆里跳出来的九厥,再问了一次:“你能想起沈子居,但真的确定没有永欢的存在吗”

    “真的想不起来。”九厥挠头,“或者我再多想想”

    “酒喝多了就是容易未老先衰。”开车的敖炽插嘴道,“你当心老年痴呆”

    “我已经很老了。”九厥故意道,“不过由衷祝你越来越年轻,年轻成一个小baby”

    “不许提这段往事”

    “提了又怎样你打我啊打我啊”

    “你以为我不敢吗”

    反正不管这两个活宝怎么闹,我们的车是一往直前地朝城西的桃叶湾而去。

    疑点重重的“花月佳期”,就在这块我几乎不怎么去的地区。不去不是因为那里偏僻,而是嫌那里太乱太吵。桃叶湾算是最靠近市中心的商业繁华区,最大的服装批发市场与各种乱七八糟的店铺都挤在那块巴掌大的“黄金地段”里,旧得快看不出本来面目的桃叶大厦里,装满了买不起新房的居民与租不起好写字楼的公司。葵颜说,这间婚介所,就在桃叶大厦23楼的最左边,隔壁是个卖二手手机的公司。

    灰尘与油渍遍布的大堂里,我几乎无法从旁边的灰镜墙里看清我们五个人的轮廓。太久无人清洁了,尽管桃叶大厦里最不缺的就是人。

    我将睡眠中的永欢交给赵公子跟纸片儿看管,甲乙懒洋洋地不想来,被我恶狠狠地拽进了车里。咱们谁都可以不来,他甲乙必须来。为什么嘿嘿,以防万一。

    来来往往的人匆匆从我们身旁走过,有的抱着厚重的纸箱,有的拖着塞满廉价服装的编织袋,有的推着装着盒饭的小车一身肮脏的鸡窝头妇女跟在盒饭车后头喊:“我买两盒怎么就不能便宜两块钱”

    桃叶大厦里的人,从早到晚都要为糊口而奔忙。所以,我觉得花月佳期选在这里开业时在令人费解。既然生意都做到能挤垮同行的境界,怎么舍不得找个环境清幽高尚的地方好歹也是挂月老名字替人牵线做媒,生生搞得像逛菜市场似的。

    狭窄破烂的电梯里,按钮上的数字都被摸得模糊了,九厥看了半天才选中23楼。正要关门时,一只不太干净的手突然伸进来挡住电梯门,随着一股浓浓的烧肉味,刚刚那个买盒饭的妇女匆匆跳进来,跟我们到同一楼。

    短短十几秒中,妇人根本都不瞄我们一眼,自顾自蹲在电梯角落里,麻利地把一个盒饭里的烧肉全部拨到另一个盒饭里。

    直到电梯门打开,我礼貌地让她先出门时,才听到她模糊地说了一句,衣裳真好看啊。

    是在说我吗

    今天我没有穿那件标志性的旗袍,刻意换了一件普通得不能再普通的白色羊绒长大衣,如果这样都被称赞,我应该很高兴。

    我目送妇人走向23楼的c号。

    这层楼只有abc三个房间,呈品字形布局。c号的大门还是最老式的推拉防盗门,只关了一半,里头的木门大开着。一个四十多岁的男人,歪着脖子坐在紧靠防盗门的小椅子上,鼻梁上架着只有盲人才会戴的墨镜,嘴角还流了一缕口水。妇人的脚步离他还很远,他就像直到了她的到来,很欢喜地发出“咿咿呀呀”的声音。

    “今天吃红烧肉哦”妇人晃了晃手里的塑料袋,笑嘻嘻地对男人说,“老板是好人,多给一倍的肉也不加钱。”

    经过她门前时,我刻意放慢了脚步,看到她搀扶着这个男人往里屋走。当她察觉到有人在背后观望时,她回头看了我一眼,这回来拉上了防盗门,谢绝参观。

    如葵颜所说,b号是个挂着某某通讯牌子的小公司,租用这种破烂民居能比写字楼便宜太多,公司大门紧闭,门上贴满了水电气费催缴单。

    当最里头的a号,也是门庭最大的一间呈现在我们面前时,第一个吸引到我的,就是贴在大门口的一副对联

    上联:天长地久滴水穿石

    下联:海枯石烂飞蛾扑火

    狠批:花月假期

    字是平庸的,不似名家之手,倒像那些个练了几天字便等不及要出来卖弄的练习品。

    由古至今,搞婚介的地方我多少见过,不论哪里的标语,都不会像眼前这副,分明只是寻常的词语组合,不高明也不出彩,可就是无端端让我觉得“重”,轻松的心情都被什么压住了似的。

    一个婚介所,不论哪个细节,都该喜气盈盈的不是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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